资格证书、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档案、检定证书、能源计量原始数据等书面资料。
2.核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完好、检定及运行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核查能源计量原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四)核查企业装备和节能设施 1.查验企业设备台账。
2.现场抽查企业主要装备规格、数量等。 3.现场核查企业主要节能设施及投运情况。 (五)核查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能源管理有关制度和文件,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情况,能源管理人员任用及培训情况等。 (六)相关资料收集
对于监察过程中获取的,直接支持监察结论的重要信息(如相关的原始表单、台账记录等),要通过复印、拍照等方式形成监察证据,进行留存,并整理归档。可视情况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核实相关情况。
(七)现场监察结果
监察组现场填写表2-1、2-2、2-3,经确认无误后,由企业负责人、监察组长、监察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监察结果及上报
节能监察机构完成现场监察后,编制每家企业的“节能监察报告”(报告格式内容见附件2)。在此基础上,省级主管部门汇总监察结果,核实违法用能行为及整改要求,梳 理监察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填写钢铁企业能耗专项监察结果汇总表(表3-1、3-2、3-3、3-4),编写本省“专项监察工作报告”,按期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 钢铁行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
××企业自查报告
一、企业概况
企业简介、生产规模、投产时间,是否有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
二、能源消耗情况
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耗情况,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情况。填写表1-1、1-2、1-6(准备统计核查年度1-12月焦化、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工序分月能源消费及生产统计台账备查)。
三、单位产品能耗情况
说明各工序能耗的计算过程。对照《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6-2013)、《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2013)、《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50-2015)标准,说明各工序
能耗达标情况。有特殊情况予以说明。
四、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主要是次级用能单位、基本用能单元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填写表1-3、1-4(准备计量制度、资质证书、检定证书等备查)。
五、能源管理情况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能源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六、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情况
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实施的主要节能措施及项目,填写表1-5。
七、企业余热余能利用情况
企业各工序余热余能利用情况和存在潜力,余热余能自发电情况,填写表1-6~1-7。
八、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企业能源利用存在问题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工序,应提出明确的节能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