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站、休息室等)消耗的能源量。
球团工序:为生产系统(经配料、原料运输、造球、焙烧、筛分等到成品球团矿皮带机离开球团工序为止的各生产环节)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机修、化验、计量、环保等)消耗的能源量,扣除工序回收的能源量。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消耗的能源量。
高炉工序:为生产系统(原燃料供给、鼓风、热风炉、煤粉干燥及喷吹、高炉本体、渣铁处理等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机修、化验、计量、水处理及除尘等环保设施)消耗的能源量,扣除工序回收的能源量。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消耗的能源量。
转炉工序:为从铁水进厂到转炉出合格钢水为止的生产系统(铁水预处理、转炉本体、渣处理、钢包烘烤、煤气回收与处理系统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和机修、化验、计量、软水、环境除尘等设施)消耗的能
源量,扣除工序回收的能源量,不包括精炼、连铸(浇铸)、精整的能耗及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消耗的能源量。
电弧炉工序:报告期内,电弧炉冶炼单位合格钢从冶炼原料入炉后到冶炼钢包产生合格钢水过程实际消耗的能源总量,不包括精炼。主要包括电炉冶炼单位产品电耗和电炉冶炼时氧气、氮气和燃气等消耗。 (三)单位产品能耗计算
焦炭单位产品能耗按照《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13)计算。
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工序、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按照《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计算。
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耗按照《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50-2015)计算。
四、企业自查及初审 (一)企业自查
企业应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编制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格式内容见附件1(填写表1-1至表1-6)。
(二)监察机构初审
地方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审查企业自查报告的信息填写完整性、数据前后一致性、能耗数据计算范围和过程的准确性、能耗限额对标达标情况等。
1.企业概况
审查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生产规模、主要工序和装备、产品产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耗种类及数量。
2.能源消耗情况
审查表1-1、1-2、1-6填报是否全面完整。主要审查是否填报了所有主要工序及装备、工序能耗、产品产量、能源回收利用、能耗品种及数量等。各种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系数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3.单位产品能耗情况
各主要工序能耗统计范围、产品产量统计及单位产品能
耗计算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是否对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按照标准的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进行对标。对标是否考虑了部分特殊情况,如炼铁钒钛矿冶炼,电炉铁水比例,烧结工序是否配备脱硫装置等情况。
4.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审查表1-3、1-4填报是否全面完整。审查次级用能单位和基本用能单元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5.能源管理情况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能源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是否齐全,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情况,能源管理体系是否通过认证。
6.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情况 审查表1-5填报内容是否完整。 7. 余热余能利用情况
审查表1-6~1-7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完整。 8.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查企业自查问题的准确性、真实性,制定的整改措施
是否可行。
五、现场监察
(一)核查企业能源统计台账和报表
核查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如2016年)各生产工序能源消费统计年报和1~12月份月报表,并视月报表情况可抽查某月份1~3天的能源统计原始记录。核查生产统计年报和月报,随机抽查至少一个月生产统计日报,核实年度合格产品产量。核查企业能源统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二)核算单位产品能耗
核查企业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系数选取情况,选取的数值和依据。依据有关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规定,计算主要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将单位产品能耗实际值与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进行比较,核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核查企业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核查企业能源计量情况
1.核查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管理有关文件,包括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岗位职责、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