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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制度核心制度》
1.病员就诊科室的首次接诊医师,要以高度责任心接诊病人。 2.首诊医师对病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对所有病人做到详问病史,认真检查,诊断准确,合理治疗。
3.首诊医师要对病人的病情迅速做出判断,对重症和需要抢救的病人要全力以赴,及时抢救。
4.经检查排除本科疾病或诊断不清的病例,首诊医师应积极提出会诊或转诊,不得推诿拖延,跨专业诊治。在未确定就诊科室前,首诊医师不得离开病人。
5.在本班次未完成的初诊病人,需下个班次处理时,应当面向下个班次的医师交待清楚后,方能离开病人。
6.对明显挂错号的一般病人,首诊医师应和患者讲清,到挂号室换号后再到相应科室就诊。
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全体科室成员参加的查房,对医疗和护理的基本质量和其它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查房记录应签字。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应参加。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一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两次(不包括管病房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早上进行,住院医师(包括管病房的主治医师)对所管病员查房每日至少上、下午各一次。
3.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同时应主动向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科主任)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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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房前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各种影像资料和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严肃认真、严格要求。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要根据病情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5.查房内容:1)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查房:对所查病例的诊断、治疗,提出明确的诊疗分析意见,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结合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查房,并在查房记录上签字。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本组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提出明确的诊疗分析意见,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病人的出、转院,在查房记录上签字。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全面的查房,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介绍各级医师和医疗上的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告知病
人的病情、治疗方法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反馈的电话和部门,在查房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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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院领导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每月进行一次行政查房并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
医嘱制度
1.医嘱由医师撰写并签名。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在执行中检查核对并签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医嘱一律用钢笔书写。
2.医嘱一般在上班和接诊后两小时内开出(急、重症立即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书写错误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注明使用时间。
3.除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药品使用医嘱需经治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病人病情变化,医生必须在诊视病人后开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术前和产前医嘱自行停止,以红笔划线标明,医师须重开医嘱。
6.医嘱执行时间:医嘱要按时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临时医嘱:应注明即刻,必要时注明某时间执行和执行几次等要求,执行者应按要求执行,未注明要求的临时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