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N1(责任护士、护师、护士 ) 1、任职资格:
注册护士,经N0护士培训及考核合格,掌握护理基础理论,熟悉基本技术操作和常用急救技术,有一定工作经验,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岗位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及专科护士及责任组长的指导下实施所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
(2)按照护理工作流程、护理工作标准和技术规范、常规等熟练完成各项基础护理和部分专科护理工作。
(3)按要求完成病情观察及护理记录 (4)参与常规性护理查房、护理教学查房。
(5)参与病区管理,确保病区环境整洁、适、安静;为病人制定安全防护描施(如防坠味、防倒、约束等)
(6)按时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计划,完成本职称范围继教有,完成院内在职培
3、晋级标准:
N1护士培训考核3年后,培训学时达标,通过阶段性考核,同行评议合格,综合评价合格后进阶至N2。
(四)、N2(责任组长、专科护士、主管护师) 1、任职资格:
注册护士,经N1护士培训及考核合格。专业理论知识和专科护理技能经验丰富,能独立准确评估、判断、处理本专科护理问题;根据病人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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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行使责任组长的职责
(2) 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及专科护士的指导下负责分管病人的各项护理工作,保证分管病人护理质量。
(3)运用护理程序开展工作.带领初级责任护士对分管人进行评估,制定分管病人护理计划,组织实施,并评估实施效果,组织急危重病人抢救。
(4)及时记录、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修改完善护理工作流程。
(5)协助护士长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病人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
(6)承担实习或进修护士临床教学任务。
(7)完成本职称范継教育,完成院内在职培训,参与护理科研。 3、晋级标准:
N2护士(主管护师资格职称)经培训考核5年以上,培训学时达标,同行评议合格,综合评价合格,通过专科考试,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进阶至N3。
(五)N3(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1、任职资格:
注册护士,高级职称,经N2护士培训及考核合格。专业理论知识丰富,专科护理技能娴熟,能准确评估、分析、处理和预测病情变化,根据病人情况制订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岗位职责:
(1) 有权行使高级专科护士的职责
(2)主管相应专科护理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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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持并组织、指导本院本专科领域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本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定并审核所在专科各项护理工作标准,参加护理查房,参与危重症、疑难病历讨论,分析病人的护理问题,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计划,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实施询证护理,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理工作,确保本专科护理质量。
(4)掌握本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积极组织本专科的学术活动,根据本专科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科工作和研究方向,有计划有目的的高质量的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5)培养专业护士,协助制定医院专业护士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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