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宣传部 文件 顺义区广播电视中心
精建办〔2010〕23号
关于做好顺义区“牛栏山杯”文明使者暨道德
模范评选活动公众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工委:
按照《关于开展顺义区第三届“文明使者”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建办〔2010〕17号)工作部署,自9月15日—10月14日,“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将进入公众投票阶段,为确保投票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投票方式和时间
公众投票环节设报纸投票、网络投票、短信投票三种方式,启动时间均为9月15日—10月14日。
二、投票范围
投票范围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公布的全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候选人共15名;每位候选人均有一个阿拉伯数字代表候选人序号(各类候选人按姓氏拼音排序)。
三、投票规则
(一)报纸投票。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每类候选人最多选2人,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报纸选票必须于10月15日前统一组织运送到组委会办公室(区委409房间)。
(二)网络投票。点击顺广传媒网(http://www.bjsytv.com):顺义区“牛栏山杯”文明使者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网络投票不限制选投人数,同一个IP地址连续投票会有延时。
(三)短信投票。适用于全部中国移动用户,用户编辑候选人阿拉伯数字代码发送至106573000363即可;每条短信只能选投1名候选人,同一手机号码每天最多参与5次投票。(投票活动收取短信通信费0.1元/每条)
四、投票要求
公众投票阶段是“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庄重投票。各镇、街道,各工委报纸投票率不能低于90%。本次评选活动坚持群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兼传真):69441604。
五、选票统计
投票结束后,组委会聘请有关单位将每位候选人纸质选票、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的得票数相加,得出候选人的公众支持率;
将每位候选人在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得票数折算成评委对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在此基础上,将公众支持率按照60%与评委支持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确定5大类“道德模范”10人。
附:报纸选票分配表
联 系 人:赵洪鹏、白伟民 联系电话:69441604
2010年9月14日
附:
报纸选票分配表
单位名称 仁 和 镇 南法信镇 天 竺 镇 后沙峪镇 北石槽镇 赵全营镇 南 彩 镇 龙湾屯镇 李 遂 镇 北小营镇 光明街道 旺泉街道 空港街道 政 法 委 教 委 住 建 委 国 资 委 分配数量(张)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2000 1500 1500 1500 1000 800 800 2000 3700 1000 2500
单位名称 马 坡 镇 牛栏山镇 杨 镇 高丽营镇 李 桥 镇 大孙各庄镇 木 林 镇 张 镇 北 务 镇 胜利街道 石园街道 双丰街道 机关工委 发 改 委 市政管委 农 委 总 计 分配数量(张) 1500 15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1500 1000 1000 800 1000 800 800 800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