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基金运营和 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基金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基金运营和项目投资中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 识别、评估,并在基金运营、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 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 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 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 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 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基金运营、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 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总裁办公会、投资管理部、艺术品数据分析及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风 险控制部) 。 第五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总裁办公会职责:对筛选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判断,对投资项目立项进行决 策,对投资项目的相关执行事项进行审议。
投资管理部职责:负责基金的设立工作,提出基金募集方案、基金解散及清算方案;负责基金具体事务的管理,并负有识别、评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负责投资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投资总监作为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风险控制部职责:为保证基金和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制订、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监督基金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
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跟踪基金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并做出风险提示,每半年提交每一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报告。风险控制主管副总裁为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并分管风险控制部,对投资项目 上报总裁办公会之前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 审批流程
基金事项审批流程:投资管理部初审→风险控制部复审→总裁办公会核审→ 公司董事会审核→基金合伙人大会审批。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投资管理部初审→风险控制部复审→总裁办公会核审→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基金和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董事会和总裁办公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会管理部负责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八条 基金和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
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九条 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