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与快速成型”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G-037 赛项名称: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与快速成型 英语翻译:Industrial Design & Rapid Prototyping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考察高职院校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等专业参赛选手进行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与快速成型的综合能力,展示参赛选手的创意与设计表达能力以及文明生产意识和跨专业团队合作精神。 三、竞赛内容 针对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工业化生产(特别是通过模具成型形式制造)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具体内容、时长及考核知识点、技能点、创新点如下表: 竞赛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具体内容 产品创意草图绘制 产品外观三维造型设计 产品零件三维结构设计 展板设计 产品包装设计 样品快速成型加工 竞赛时长 5小时 4小时 考核知识点、技能点、创新点 专业综合知识,产品创意能力,手绘技能 专业综合知识,三维软件应用技能 结构与塑料成型知识,三维软件应用技能 创意设计表达能力、平面软件应用技能 包装设计能力、平面软件应用技能 快速成型设备操作技能 1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采用团体赛方式,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每省、市、自治区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2支,参赛对象为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包装技术与设计(或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2015年高职高专院校在籍学生。
(二)竞赛队伍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比赛选手组成,3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不限。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必须是四、五年级的在籍学生。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即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
(三)组织机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与执委会的指导下,在赛区组委会与执委会的领导下,由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与快速成型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和组织保障工作组。
(四)竞赛需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流程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五)赛场的赛位统一编制赛位号,参赛队比赛前30分钟到赛项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进场前15分钟抽签决定赛位号,抽签结束后,随即按照抽取的赛位号进场,然后在对应的赛位上完成竞赛规定的工作任务。赛位号由参赛选手抽取,抽取赛位号的步聚:
1.抽签由赛场工作人员主持;
2.参赛选手随机抽取赛位号,并在赛位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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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由赛项办公室密封后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六)竞赛平台由大赛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确定。 (七)2015年,不邀请国际团队参赛,欢迎国际团队到场观赛。 (八)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九)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报到后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 五、竞赛流程 日期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 时间 中午前 14:00-15:00 15:00-16:30 9:00-14:00 8:00-12:00 13:00-17:00 9:30-11:30 内容 报到 熟悉场地 赛项说明会 第一阶段竞赛 第二阶段竞赛第一批 第二阶段竞赛第二批 闭幕式 场次 集中一场完成 第一场 第二场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采用非公开试题,建立数量不少于10套试题。在开赛一个月前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样题。正式赛题要求于比赛前三天,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裁判长指定相关人员抽取其中的一份作为正式赛题。样题与正式赛题的任务书格式、竞赛流程、竞赛方式、主要技能点等竞赛内容一致。考核命题虽然不同,但其内容具有一定的相关度和参考价值。赛项比赛结束后一周内,正式赛题和试题库所有试题通过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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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赛规则
“产品创意设计”阶段,所有参赛队集中完成比赛任务,进场前抽签决定各参赛队工位;“平面设计与快速成型加工”阶段,分批依次完成比赛任务,参赛队的比赛场次抽签确定,进场前抽签决定各参赛队工位。
(一)比赛入场
1.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按正式比赛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赛场指定地点集合,核对身份,抽签以参赛证、身份证换取第一次加密号。赛前15分钟进行二次加密程序,抽签以一次加密号换取赛位号。选手按赛位号提前5分钟进场,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现场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核对。比赛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进入赛场,赛场内提供比赛必备用品。赛场不提供网络环境。 (二)比赛过程
1.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指挥,首先需对比赛设备、选配部件、工量具等物品进行检查和测试,如有问题及时向裁判人员报告。
2.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后才能进行比赛。 3.参赛选手所携带进入赛场的参赛证件和其它物品,现场裁判员有权进行检验和核准。
4.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范围,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5.在比赛过程中观摩人员在规定时间可以进入现场指定观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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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但是不准大声说话和做其他任何影响竞赛和不利于竞赛公平性的行为。
6.比赛过程中,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因选手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竞赛计时或调整至备用赛位进行比赛等)。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不超过15分钟的适当补时。 (三)比赛结束
1.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选手应做好结束准备,结束哨声响起时,宣布比赛正式结束,选手必须停止一切操作。
2.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3.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上交答题纸、工艺文件和比赛任务书等,做好比赛设备的整理工作,包括设备移动部件的复位,归还工具,整理个人物品。
4.比赛中有计算机编程、绘图内容的,需按要求保存相关文档,不要关闭计算机,不得对设备随意加设密码。
5.参赛选手不得将比赛任务书、图纸、草稿纸和工具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选手必须经现场裁判员检查许可后方能离开赛场。
6.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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