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暨森林防火宣传
活动月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切实加强
森林防火工作,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 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暨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本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立县的要求为指导,以保护森林
资源为目的,紧紧围绕全县林业工作总体目标,在全县范围 内广泛开展林业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 与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全面促进我县 林区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活动时间
XX年 11 月 10 日— XX年 12 月 30 日。 三、宣传内容
森林防火: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
防火办法》、 《 xx 县人民政府关于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通
告》和《 xx 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等。
森林资源管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安
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
《 xx 县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的通告》等。
四、宣传方式
县林业局出动宣传车每周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传;各乡
镇和国有林场组织宣传车,深入到本辖区各村和重点区域巡
回宣传,每周宣传不少于
3 天。
各乡和国有林场在交通要道、重点林区、街道、村委会
和村庄张贴《防火通告》、《禁火令》、《野生动物保护管
理通告》 、《野生植物保护管理通告》 。每户要发送一张 《禁
火令》和《致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森林防火一封信》。书写标
语不少于 50 条;树立宣传碑牌不少于
30 处,对原有碑牌要
重新刷新书写。同时,各乡、村要层层召开会议、广泛进行 宣传,要利用送电影下乡开展影前宣传,扩大宣传面。
乡护林员全面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并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制,走村串户,把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到家家户户,深入人心。
由县林业局提供教材,县教育局要下达通知,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增设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题课,同时要求
中小学生自制防火宣传牌,在道路沿途悬挂。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宣传。
县电视台和各乡有线电视要播放宣传字幕和护林防火
警示片,每天滚动播放宣传字幕不少于
3 次,警示片一周播
放 1 次。县林业局要利用手机短信向全县手机用户定期发送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警示短信;对破
坏森林资源的典型案例、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理情况进行电视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各乡、村,每天早、中、晚要开通“村村响”广播,宣传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野
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每次定时宣传不少于 20 分钟。做到户户皆知,人人明白。
县林业局和乡镇要广泛印发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管
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 发放到乡村干部、 林业职工、中小学教师、护林员、国有林场职工、林业大户,做到人手
一份。
以县林业局为主,和各乡联合分乡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宣传咨询活动,在乡镇所在地、林区、街道、社区、学校设立流动宣传咨询点,制作展台、展板、印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五、工作要求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成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宣传活动领导组,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以
县林业局为主分片成立 7 个督导组。负责各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巡回宣传、督查各乡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宣传各项活动的开展。各乡要成立相应组织,确定专人专抓,落实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明确重点,形成声势。各乡、各国有林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
确工作重点, 落实工作措施, 细化工作程序, 量化工作任务。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声、像、图配
套的立体宣传模式,迅速掀起宣传热潮,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注重创新, 务求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
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内容、形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xx 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暨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领导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