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篇 篇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随着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深入,随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深化,如何加强地方党委工作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能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条例》为地方党委“把方向”打进强心剂,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条例》为地方党委“管大局”打进强心剂,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条例》为地方党委“作决策”打进强心剂,让其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条例》为地方党委“保落实”打进强心剂,让党的目标在协调一致中推进。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条例》的修订出台,各级党组织都应该坚持和运用《条例》来指导和规范履职工作,向党中央靠拢,以该《条例》为基准,审视、衡量和监督地方党委的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有关条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形式载体,探索方法手段来贯彻条例内容,严格律己,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篇2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的领导,使党内政治生活良性化、实现对党内政治生态的净化。
夯实我们党执政和自身建设的制度基础。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制度。新《条例》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健全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规范地方党委组织架构和成员配备、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地方党委工作条
例的修订,制度机制的完善,对地方党委一把手内设了“高压线”、外念“紧箍咒”,既能够使他们发挥积极正面作用,又能够制衡他们手中过分膨胀的权力,避免一言堂、乱作为。
新《条例》创设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辞职和自动终止制度。常委会是党的地方委员会的核心决策层,常委会委员是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少数”。新《条例》对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配备作出了统一的规定,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配备常委会委员。新《条例》更加重视构成的代表性和功能发挥,来自各方面、各界别、各阶层的意见都能够有所反映,能够有效提升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程度。”
新《条例》体现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了地方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强化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机制;三是强化了全会的整体功能,更加重视发挥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新《条例》的运行,可以使得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常委、委员三者权权力边界更清晰、权力运行更规范,有利于党内政治生活良性化、有利于党内政治生态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