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财富端公司行销序列
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激发各级员工主动性与创造性,提升员工与部门绩效,从而提高集团整体运营绩效,促进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集团财富端成员行销序列员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绩均指绩效业绩。
第二章 行销序列组织架构
第四条 子公司标准组织架构如下: 分公司总经理 区域总监 管理层 子公司职能部门 区域职能商 销售部/营业部部长 分公司职能岗 综合管理专员 第一人力资源专员 第二人力资源专员 运营专员 市场专员 分部部长
销售部/营业部职能岗 综合管理专员 第一人力资源专员 第二人力资源专员 运营专员 市场专员 团队经理 综合管理专员 运营专员 财富管理师 图 2-1 子公司标准组织架构图
第五条 标准架构下分公司岗位编制如下:
岗位名称 分公司总经理 销售部/营业部部长 综合管理专员 运营专员 市场专员 第一人力资源专员 第二人力资源专员 合计 编制(人) 1 3 1 1 1 1 1 9 表 2-1 标准架构下分公司岗位编制表
第六条 标准架构下销售部/营业部岗位编制如下:
岗位名称 销售部/营业部部长 分部部长 团队经理 综合管理专员 第一人力资源专员 合计 编制(人) 1 1 2 1 1 6
表 2-2 标准架构下销售部/营业部岗位编制表
第七条 标准架构下分部、团队人力编制如下:
人力编制(人) 级别 分部部长 分部 团队 1 — 团队经理 3 1 高级财富管理师及以上 — 4 初级财富管理师 — 6 表 2-3 标准架构下分部、团队岗位编制表
第八条 各分公司岗位设置与岗位编制参照以上标准执行,超出标准标志须报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审批;扩编后考核指标均相应增加。
第三章 薪酬与绩效考核
第一节 财富管理师
第九条 财富管理师自入职之日起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完成对应级别的月均任务,与试用期结束后转正。
入职第一个月无业绩,公司视情况及员工综合表现决定处理;入职第二个月无业绩,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予以辞退。
高级财富管理师及以上级别需带单入职,金额为月均业绩要求的50%。
第十条 财富管理师转正后按自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考核期结束后次月1日生效;每一个考核期内参加考核的月份数不足两个月者,与下一季度合并考核。 财富管理师考核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