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合同范本之来料加工合同印花税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来料加工合同印花税

【篇一:解答(综合)】

综 合

1、个人可以享受哪些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纳土地增值税; (3)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免纳土地增值税;

(4)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所投资企业中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自有普通住宅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非普通标准住房,经税务部门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纳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缴纳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剥离资产的房产税应由谁缴纳

我公司经改制,现为国有控股的施工企业。改制后,原属于后勤生活这一块的房产(宿舍、食堂等)从企业的固定资产中剥离出来,由改制后企业代为管理。请问,国家对剥离资产是否缴纳房产税有哪些政策规定,我公司的剥离资产是否应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你公司改制后,部分房产从原企业中剥离,如果剥离房产产权也随之转移到新企业,就由新企业缴纳房产税;如果剥离房产产权仍属原企业所有,只是由改制后企业代为管理,则应由原企业缴纳房产税。

3、我是一家银行票据贴现中心的会计,在贴现合同是否应当缴纳印花税问题上与税务人员发生争执。税务人员认为,票据贴现的实质是持票人在所持票据尚未到期而又急需现金的情况下,以所持票据(有价证券)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银行则以收取按高于一般利率计算的贴现利息为条件向客户提供贷款的业务,所以银行在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时与客户签订的票据贴现合同应按“借款合同”税目计税贴花。而我却认为,银行是经营资金的特殊企业,“融资”是银行几乎所有业务的共同特点,票据贴现业务在我国已存在多年,

是银行的一项独立业务,不能因为票据贴现变相地为企业提供了短期融资就将其视同贷款业务,对其合同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以上孰是孰非,请给予回复。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具体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另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你所说的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

票人的业务。《支付结算办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都明确规定了持票人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的条件:即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必须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必须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由此可见,票据贴现业务并不是银行贷款,银行取得的贴现利息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贷款利息,而是资金的时间价值;持票人所取得的现金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借款,而只是将本来属于自己的资金在损失一部分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提前收回而已。

另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给贴现银行,并不是将票据抵押给银行,而是将所有权转移给银行,且由于我国目前办理贴现的票据大都是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到期拒付的情况,办理票据贴现转移票据所有权时一般都不带追索权,即持票人在办理票据贴现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贴现银行后,不再承担基于票据所有权上的票据付款责任。所以,票据贴现也不符合《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88]国税地字第030号)第三条中指出的“借款人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的情形。

综上,票据贴现业务是银行开展的一项独立的业务,不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其在开展业务时与持票人签订的票据贴现合同不属于借款合同的范围,不应征收印花税。 4、产权过渡是否缴纳契税

我厂原是一家集体所有制纺织厂,因实施股份制改造,由全体职工将企业产权买断,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因此,改制后的企业将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等产权接受了下来。我厂向区企业改

制办公室上报有关资料时,该办公室称产权过渡应缴纳契税,由该办公室代财政部门征收。请问,我厂因改制而发生产权过渡,需要缴纳契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 号)的规定,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

税。据此,你厂在改制过程中接受的土地、房屋产权不需缴纳契税。 财税[2006]41号将该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财税[2008]175号又将执行时间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 5、上市公司国有股无偿转让不征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将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该通知还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由转让方或受让方按本通知附件——《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申报文件的规定》的要求,报上市公司挂牌交易所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审批。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

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6、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认所得税收入问题? 我们是一家新办商贸企业,从事化

工产品出口业务,由外贸公司代销.由于目前只能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来管理.带来如下问题:购进货物含增值税,但不能抵扣;销售货物按简易办法征税,开的发票客户抵税额很少,客户不能接受这样的发票,结果是根本无法开展任何业务.

请问:我司该怎么办?按照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我们只有关门。现在我们想让进货单位直接开票给外贸公司,然后外贸公司再将差价减去手续费返还给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操作,如果可以,我将怎样开票给外贸公司,即开票抬头是什么(普通发票)?如不能操作,怎样确认所得税收入? 答:按财税[1994]26号文件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

合同范本之来料加工合同印花税

来料加工合同印花税【篇一:解答(综合)】综合1、个人可以享受哪些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答:(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纳土地增值税;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x3do6vhg24bptb11x4w7g2499ip7300mmm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