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
件风险提示的通知
【法规类别】汇票
【发文字号】银监办发[2011]206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6.24 【实施日期】2011.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1]206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欺诈活动及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的案件有明显反弹趋势,山西、江苏、河南、深圳等地相继出现了与银行承兑汇票有关的案件风险。为进一步强化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防范案件风险,现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银行票据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审慎经营,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二、加强对承兑申请人和贴现申请人的资信调查,实现风险关口前移。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的原则,加强客户授信调查工 1 / 2
作,严格审核票据申请人资格、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背书流转过程合理性,严防持票人
恶意串通套取银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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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法规类别】汇票【发文字号】银监办发[2011]206号【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6.24【实施日期】2011.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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