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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节约经费开支,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办公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库存物资等。
第二章 办公用品的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单位成立办公用品采购小组,人员由办公室、会计室和纪检监察员等人员组成,
第四条 办公用品采购通常分两种情况: (一)应急采购
应急采购的办公用品通常是,所采购的物品平时用量不大且急用的物品,通常是使用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由采购小组及时购买;
(二)大宗采购
需大宗采购的物品,通常在一个工作阶段集中组织,采购前由采购小组在认真争取各部、科、室(以下简称各业务科室)意见建设的情况下,制定计划清单,经馆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由采购小组到政府指定采购中心或批发市场采购。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领用
第五条 办公用品的领用应遵循因公、规范、安全的原则,使用者应按技术性能要求,规范操作使用,确保安全运行。
第六条 各业务科室需领取办公用品时,必须提前申请,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见附件),经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会计室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次审批通过后,到办公室领取办公用品,并在出库登记上签字。
第七条 各业务科室要指定办公物品请领人,各业务科室领取办公用品情况一个工作阶段单位公示一次,做到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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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八条 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存放管理(特别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定期核对物品数量。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与原相关制度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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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
申请科室(单位): 年 月 日 物品名称 合计金额: 用途说明: 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会计室负责人签字: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 位 单 价 数 量 金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