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精神文明考核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精神文明考核力度,推进科室各类规范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
2.依据 医院奖惩条例 3.适用范围 全院 4.职责
4.1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每月定期组织各科室和部门进行精神文明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考评会讨论决议。
4.2 纪检、监审部门:负责“红包、回扣”问题的调查。 5.内容
5.1满意度调查:院内、院外满意度调查,属服务投诉,扣3分/起。
5.2文明规范检查:由文明监督员、门急诊总值班长日常抽查,院内定期文明大检查相结合。检查内容为环境卫生、工号牌、张贴情况、挂牌上岗及准时开诊等,发现问题扣10分/起。
5.3医德医风投诉:有“红包、回扣“问题投诉,当月医德医风扣5分;如监审部查实,医德医风为零分。
5.4投稿情况:规定每月至少向院报投稿1篇,得10分(包含
院内报纸、网站和院外宣传);每增加一篇,加2分。
5.5医德医风讲评本:每月将医德医风讲评记录本准时将交文明办,记录详细认真规范,得10分,记录一般,得5分,其他不得分。
5.6素质培训:文明办组织的各类培训、院内外精神文明会议、院内通讯员会议及院内网络会议,出席率大于85%,得10分,反之不得分。
5.7各类表扬:口头表扬、表扬信、锦旗等,由各部门每月10号前汇总到精神文明办,每起加1分。
5.8公益活动:各类义诊和健康讲座,每次加5分。
5.9服务投诉:来信、来访、院领导转信和满意度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被病人或病人家属投诉者,每起扣3分;同一个人,第二次被投诉,扣6分;第三次则上交院考评会讨论;如涉及科室管理问题,每起扣10分。
医院精神文明考核奖惩制度
医院精神文明考核奖惩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精神文明考核力度,推进科室各类规范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2.依据医院奖惩条例3.适用范围全院4.职责4.1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每月定期组织各科室和部门进行精神文明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考评会讨论决议。4.2纪检、监审部门:负责“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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