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 化学品分类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5.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7.3.1 生产企业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GB16483和GB 15258编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用户。
5.7.3.2 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7.4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生产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 5.7.5 危险化学品登记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5.7.6 危害告知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5.8 职业危害 5.8.1 职业危害申报
5.8.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5.8.3 劳动防护用品 5.8.1 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5.8.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5.8.2.1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5.8.2.2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1、GBZ2。
5.8.2.3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5.8.2.4 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5.8.2.5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5.8.2.6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5.8.3 劳动防护用品
5.8.3.1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5.8.3.2企业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5.8.3.3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5.9 事故与应急 5.9.1 事故报告 5.9.2 抢险与救护 5.9.3 事故调查和处理 5.9.4 应急指挥系统 5.9.5 应急救援器材 5.9.6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5.9.1事故报告
5.9.1.1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9.1.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9.1.3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5.9.2 抢险与救护
5.9.2.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5.9.2.2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应设警戒线。
5.9.2.3企业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5.9.3事故调查和处理
5.9.3.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5.9.3.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5.9.3.3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5.9.3.4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5.9.4 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5.9.4.1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
5.9.4.2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5.9.4.3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5.9.5 应急救援器材
5.9.5.1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5.9.5.2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5.9.5.3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5.9.6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5.9.6.1企业宜按照AQ/T 900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6.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5.9.6.3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5.9.6.4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5.10 检查与自评 5.10.1 安全检查
5.10.2 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5.10.3 整改 5.10.4 自评
5.10.1 安全检查
5.10.1.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5.10.1.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5.10.1.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 5.10.2 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5.10.2.1 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10.2.2 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
1)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5.10.3 整改
5.10.3.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5.10.3.2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5.10.4 自评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