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職官別名研究
2014-08-20 15:59:24 《歷史研究》 龔延明
事物異名,是名物稱謂中一個特殊而廣泛存在的文化現象。從事古文獻整理與研究,對異名的考釋構成了訓詁註釋的重要內容。自秦漢《爾雅》、《說文解字》、《方言》、《獨斷》,以至明清《本草綱目》、《事物異名》、《事物異名錄》、《稱謂錄》,及當代之《古今人物別名索引》、《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清人別名字號索引》、《同義詞詞林》、《敦煌俗語字研究》、《漢語大辭典》等等,對事物異名都有不同程度的收錄與解釋。關於語詞、人名、地名之異名,已有專門工具書與多種專著問世。相比之下,職官異名研究與整理顯得滯後,迄今未有可供尋檢之工具書問世。不少古籍整理與研究著作,或綜合性漢語辭典、專門的職官辭典、學術史專著,或多或少都存在誤讀職官別名的錯誤,有的則因職官別名費解索性繞過不作註釋,直接影響學術文化產品的質量與水平。顯然,編撰《職官別名辭典》,成了一項急迫的任務。有感於此,筆者特撰此文,就重視中國歷代職官別名研究問題,發表一些個人見解,拋磚引玉,期望得到學術界同仁之響應。
一、職官別名的分類
討論職官別名,首先遇到的問題是:何謂職官別名?職官別名,應是相對於正式官稱而言,即諸凡非正式官稱,統可稱之為職官別名。所謂正式官稱,系指通過詔令發布,或官品令、式,吏部條法,會典所規定的正式官名。我們常用並引以為據之二十五史《職官誌》、《百官誌》,《唐六典》、《元豐官誌》、《慶元條法事類》、《元典章》、《明會典》、《清會典》等所列載職官名為正式官名。需要註意的是,正式官稱具有特定時限性與變稱。如秦代中尉,至西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改名執金吾(註:《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西漢太初以後,有以“中尉”稱執金吾者,則此“中尉”乃“執金吾”之舊稱,或唐代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之省稱,已非正式官稱,當以別名視之。又如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改太史監為司天臺(註:《唐大詔令集》卷一○一《改太史監為司天臺詔》。),此司天臺為太史監之變稱。光祿寺,秦代稱郎中令,漢改名光祿勛,梁稱光祿寺,隋、唐尚稱光祿寺,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改稱司宰寺,武後光宅元年(664年)改名司膳寺,中宗神龍元年(705年)復稱光祿寺,五代、宋沿稱光祿寺,遼避太宗耶律光諱改稱崇祿寺,明、清仍稱光祿寺(註:(清)紀昀等編纂《歷代職官表》卷三○《光祿寺》;唐玄宗禦撰《唐六典》卷一五《光祿寺》)。一個正式官司、官職之設置,有的在歷史上存在時間短暫,很快消失;有的歷經許多朝代而被沿用下來,雖其中或有數度變稱。假如不註意鑒別某一正式官名的特定時限性(包括其變稱),就會混淆職官正稱與別名之區別,或認同一官為兩官、兩官為一官。 職官別名,是一個普泛的概念。它實際所包含的稱謂有眾多名目。細而論之,可概括為以下諸種類型: 簡稱 簡稱與正式官稱(即職官全稱)不同,是屬於與全稱不同的派生稱呼。
史實上,在官場交往與書劄、筆記、文集中,一本正經地使用職官全稱較少,大量而常見的是使用職官省稱。比如出現於明代筆記中的“提學副使”(註:(明)沈德符:《野獲編》卷二二《憲臺笞屬吏》。),就是提刑按察使司按察副使、提督學道的省稱;唐代“中尉”(註:(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五《初除戶曹?喜而言誌》:“主人慎勿語,中尉正承恩。”),為“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省稱;宋代“國、舍、虞、比”(註:(宋)洪邁:《容齋三筆》卷一六《中舍》。),為國子監博士、太子中舍人、虞部司郎官、比部司郎官之略稱;漢代“均長”(註:(清)吳式芬等:《封泥考略》卷四《遼東均長》。),為“均輸長”省稱。對歷代職官簡稱之識別並非易事,緣大量職官省稱僅截取職官全稱中三二字,甚至一字,與職官正稱面目大不相同,非嫻熟該朝官制者容易誤讀。如有的點校者,將宋代“走馬承受”這一職官簡稱,錯斷為“走馬”、“承受”:“寇公在長安走馬,承受奏其僭侈。”(註:(宋)李心傳:《舊聞證誤》卷一,中華書局1981年點校本。)把“走馬”當做“遛馬”。究其實,“走馬承受”之全稱為“諸路經略安撫總管司走馬承受並體量公事”(註:參龔延明《宋代職官別名匯釋選》,《宋史研究集刊》,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因其全稱文字太多,在宋代奏疏、文移、小說、筆記、史籍中,多用其“諸路承受公事”、“走馬承受公事”、“走馬承受並體量公事”、“走馬承受”、“走馬”、“承受”等諸種省稱。顯然,職官簡稱構成了需要辨識的職官別名的重要部分。 總名 職官稱謂中,總名之稱由來已久。晉朝杜預在論述《春秋》筆法時說:“諸侯之卿,皆必有名。其總名為大夫。”(註:(晉)杜預:《春秋釋例》。)總名,這是某種類型職官的集合名,它具有相對範圍內的地位、職掌、權限或特權相同或相近之屬性。也就是說,凡以總名稱呼的官稱,如三老、臺丞、八座、大小九卿、九卿、執政官、言官、經筵官、監司、法從、宦官……等等,皆為某些正式職官的有內在聯系的合稱。總名由正式官名組合,但又不同於單個正式官名,故歸屬於職官別名範疇。值得註意的是,同一職官總名,朝代不同,其所包含的正官也不盡相同,或完全不同。茲舉例如下:
三老 漢代有郡國三老、縣三老、亭三老、鄉三老,總名三老。《漢書?文帝紀》:“三老,眾民之師也。”《漢書?武帝紀》:“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後漢書》卷七六《王景傳》:“父閎,為郡三老。”《史記》卷一二六《滑稽列傳》:“西門豹曰:‘至為河伯娶婦時,願三老、巫、祝、父老送女河上’。”註引《正義》曰:“亭三老。” 八座 高級尚書官之總名。漢魏至明清皆有此稱。歷朝所包含之尚書官未必相同,然大體不外尚書令、尚書左右仆射、六部(或六曹)尚書。東漢以尚書令、仆射、六曹尚書為八座,魏晉、南朝尚書令、二仆射、六曹尚書為八座(註:《晉書?職官誌》;《宋書?百官誌》上;(宋)王應麟:《小學紺珠》卷八《八座》。),兩宋以六部尚書為八座(註:(宋)張綱:《華陽集》卷三《李擢除徽猷閣直學士與郡》:“中臺政事之原,尚書均為八座。”),清朝六部尚書、侍郎與都察院左、右都禦史、副都禦史為八座(註:(清)朱彭壽:《舊典備征》卷四《漢大臣不由正途出身者》。)。
九卿 漢以太常、光祿勛、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為九卿,唐、宋以太常寺卿、光祿寺卿、衛尉寺卿、宗正寺卿、太仆寺卿、大理寺卿、鴻臚寺卿、司農寺卿、太府寺卿為九卿,明、清兩朝以六部尚書、都察院都禦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為九卿(註:(宋)李昉等編《太平禦覽》卷二二八引《辨釋名》;(明)張居正:《張太嶽集》卷三八《謝禦筆之疏》;(清)紀
昀等纂《歷代職官表》卷二二《大理寺》。)。 別名 職官別名,古已有之。蔡邕謂:“三公”別名“天子之相”(註:(漢)蔡邕:《獨斷》卷上《五等爵之別名》:“三公者,天子之相。相,助也。”)。漢人已有職官別名之說。唐宋以後,職官別名更為常見。洪邁說:“唐人好以它名標榜官稱,今漫疏於此,以示子侄之未能盡知者。太尉為掌武,司徒為五教,司空為空土,侍中為大貂,散騎常侍為小貂,禦史大夫為亞臺、為亞相、為司憲,中丞為獨坐、為中憲(以下從略)。”(註:(宋)洪邁:《容齋四筆》卷一五《官稱別名》。)此類別名,屬狹義別名,不同於職官省稱、總名,系職官正稱之派生、簡化,或以類相連(綜合),而是“以它名”擬稱之。具體地說,從字面上看,與職官正稱幾無形似之處;而是從正式職官之職能、班位、待遇、淵源甚至官司方位、官員服章上,取其某種特征、典故、喻意的比擬稱呼。上引的唐人所稱職官別名,稱太尉為“掌武”,取其在秦、漢初職“掌武事”(註:《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司徒別稱“五教”,語出《尚書?舜典》,司徒“敬敷五教”,即布五常(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之教。司空別稱“空土”,取其職掌“空土”(挖窯洞以避風雨為民居),源出《尚書?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孔傳:“冬官卿主國空土。”唐代侍中、左右散騎常侍冠均系金蟬珥貂(註:唐玄宗禦撰《唐六典》卷八《門下省?左散騎常侍》。),因侍中品高(正三品)、散騎常侍品次於侍中(從三品),故有“大貂”、“小貂”之別稱。禦史大夫,在漢為僅次於丞相的三公官之一,故別稱“亞臺”;因是副相,又別稱“亞相”;在隋、唐為禦史長官,於是又有“司憲”之別名(註:唐玄宗禦撰《唐六典》卷一三《禦史臺》。)。禦史中丞與尚書令、司隸校尉,在東漢朝會時各享專席獨坐之待遇,故有“三獨坐”別名(註:《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
以上例證說明:狹義的職官別名與職官省稱相比,自有明顯的特點,即不是在字面上對職官全稱的壓縮、省略,而是一種寓意式的名稱。因而,它比簡稱更難以識別。為了方便,可將職官別名細分為:
其一,擬古官稱。即從某官司或某官的職能上比擬古官稱,這類別名甚多。如隋唐以下至明清,常將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比擬《周禮》“六官”,吏部稱天官,戶部稱地官,禮部稱春官,兵部稱夏官,刑部稱秋官,工部稱冬官(註:(明)余庭璧:《事物異名》卷上《君臣》:“吏部官:天官。周雲。”(其余六部從略))。
其二,用典稱。如唐、宋文人或以“專城”別稱刺史、知州,“銀章暫假為專城(唐刺史)”(註:(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一七《初著刺史緋又答賀客》。)、“不歷半刺(宋通判)亦竊專城(知州)之寄”(註:(清)徐松:《宋會要輯稿》職官四七之五三。),此“專城”源自古詩“三十侍中郎,四十專城居”(註:(宋)潘淳:《潘子真詩話》(轉引自郭紹虞《宋詩話輯佚》上冊)。)之典故。歷朝禦史臺或別稱“烏臺”,出自西漢禦史府柏林烏鴉群集之故事(註:《漢書》卷八三《朱博傳》。)。先秦時,夷狄之族稱中原之主為“父天母地”,周王及後世皇帝遂有“天子”、“天下主”別名(註:(漢)蔡邕:《獨斷》卷上;(漢)應邵撰、(清)孫星衍校集《漢官儀》卷下。)。宋代故事,教授上下班許乘騎至廳前(不是門外)上、下馬,頗為優待,故有“上馬官”之別稱(註:(宋)趙升:《朝野類要》卷二《稱謂》。)。
其三,俗稱。為官場、民間習常便稱,先流行於口頭上,後漸漸錄入文字。如清代俗稱總督為“制臺”、“制軍”,巡撫為“撫臺”、“撫軍”,承宣布政使司為“藩臺”、“藩司”,提刑按察使司為“臬臺”、“臬司”(註:(清)高靜亭:《正音
撮要》卷三《官職?外官》。)。明代俗稱巡撫為“大撫臺”、巡按禦史為“大柱史”(註:(明)程允升:《雅俗故事讀本》五《文官》。)。宋代“世俗稱列寺卿曰大卿,諸監曰大監,所以別於少卿、監。自國初以寺、監寄祿之時已然,相承甚久。”(註:(宋)趙與時:《賓退錄》卷三。)
除上述古官稱、典故稱、俗稱之外,可以歸入職官別名大宗的,還有尊稱、美稱、號稱、諺稱、謔稱(譏稱)等等。 尊稱 如北魏尊稱司徒為“司徒公”(註:《魏書》卷一四《廣陽王傳》:“拜侍中、司徒公。”),尊稱丞相為“千歲”、“相公”(註:(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二七,康定元年五月辛巳條;(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二《丞相稱相公》。)。明代、清前期內閣大學士、六部長貳以及翰林院、詹事府相互尊呼“老先生”(註:(清)小橫香室主人:《清朝野史大觀》卷一二《京師官場之稱謂》。)。唐、五代、南宋武臣尊稱為“太尉”(註:(宋)洪邁:《容齋三筆》卷七《節度使稱太尉》;(宋)司馬光:《涑水紀聞》卷一;(宋)莊綽:《雞肋編》卷下《王三十太尉》。)。
美稱與雅稱 在歷朝除授制詔,或表啟奏疏之類公文,及文人往來書牘、詩詞吟詠,並所撰雜文、墓誌神道碑等文字中,常用雅稱、美稱,以指代正式官稱。如以“白雲司”雅稱刑部(註:(明)王世貞:《匯苑詳註》卷一四《職官部?刑部侍郎》。),“三事”雅稱三公(註:(北周)庾子信:《庾子山集註》卷一三《周上柱國齊王憲神道碑》。),“上公”、“師臣”雅稱太師(註:(宋)蘇轍:《欒城集》卷三二《西掖告詞?富弼贈太師》。),“一麾”雅稱刺史(註:(唐)李商隱:《樊南文集》卷一《代安平公華州賀聖躬痊復表》。)等等。美稱,如禦史大夫為“亞相”(註:同上書同卷《為安平公謝除兗海觀察使表》。)、京兆尹為“師表”(註:(明)王世貞:《匯苑詳註》卷一五《職官部?京尹》。),唐宋中書舍人、知制誥為“一佛出世”(註:(宋)葉廷邦:《海錄碎事》卷一一上《臣職中書舍人--一佛出世》。),漢“以五馬為太守美稱”(註:(明)程允升編、(清)周達用補註《故事讀本》五《文臣》。)等等。
號稱 帶有某種特權(或親近皇帝、或掌機要),或以威望,或以某種特點,或自詡,而含有誇耀成分的稱號。如商朝大臣傅說號稱“夢父”(註:羅振玉:《殷虛書契菁華》三葉;朱芳圃:《甲骨學商史》之《商》三。),漢代皇後號稱“天下母”(註:《後漢書》卷一○上《皇後妃?明烈陰皇後》。),漢代“典事尚書、中書者,號為‘天子之私人’”(註:(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職官考》三《宰相》。),唐代翰林學士“至號為‘內相’,又以為‘天子私人’。”(註:《新唐書?百官誌》一。)宋代入內內侍省都知號“內宰相”(註:(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後集》卷五三。),南宋錢塘縣尉號稱“八仙”(註:(宋)潛說友:《鹹淳臨安誌》卷一四。),明代錦衣衛指揮使號稱“緹帥”(註:(明)沈德符:《野獲編》卷五《世官》。)等。
諺稱 帶有諷喻性之俗稱。如宋代官吏選拔,常有不遵循成文法式,因人立例之事,故時人諺稱吏部為“例部”(註:《宋史?選舉誌》四。);宋徽宗朝,宦官童貫授使相,遂有“媼相”之諺稱(註:(清)翟灝:《通俗編》卷五《仕進》。);明代翰林檢討差充親王府講讀,諺稱“假翰林”(註:(明)沈德符:《野獲編》卷四《藩國隨封官》。),諷指在親王府充王府官之翰林官,在仕途上從此沈滯,不如翰林院翰林官在仕途上得以優遷。 諱稱 因避諱改前代官名,或改本朝官名。如西晉,避景帝司馬師諱,改“太師”為“太宰”(註:《晉書?職官誌》。),改三國魏官稱軍師祭酒為“軍謀祭酒”、
“軍祭酒”(註:(清)洪飴孫:《三國職官表》,《二十五史補編》第二冊。)。新舊《唐書》避太宗李世民諱,改“民部”為“人部”、“戶部”(註:陳垣:《史諱舉例》卷二《避諱改官例》。)。宋代通判,避真宗劉皇後通諱,改稱“同判”(註:(宋)周密:《齊東野語》卷四《避諱》。)。
此外,又有戲謔稱。如宋代遙郡防禦使謔稱“禿頭防禦”(註:(宋)葉紹翁:《四朝聞見錄》丙集。);明代宦官戲稱“椓人”(註:(明)沈德符:《野獲編》卷六《內臣妾抗疏》。);宋代七寺閑劇不同,故而戲稱太府寺卿為“忙卿”、司農寺卿為“走卿”、光祿寺卿為“飽卿”、鴻臚寺卿為“睡卿”等(註:(宋)王得臣:《麈史》卷下《諧謔》。)。歸入別名類,尚有借稱,如“兜鍪”歷來為武官之借稱(註:(宋)周密:《齊東野語》卷七《王宣子討賊》;(明)沈德符:《野獲編》卷五《世官》。);“獬豸”為禦史之借稱(註:(唐)徐堅:《初學記》卷一二《侍禦史》,轉引胡廣《漢官儀》;(宋)戴埴:《鼠璞》卷上《獬豸》。);年號、陵名、廟號為皇帝借稱,宋神宗趙頊(註:(宋)王得臣:《麈史》卷上《官制》。)、明英宗朱祁鎮借稱“裕陵”(註:(清)阮葵生:《茶余客話》卷一《明內閣諸臣》。),明神宗朱翊鈞借稱萬歷,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歷借稱乾隆,明熹宗朱由校借稱熹廟--“余與君同事熹廟”(註:(清)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五二《吏科給事中贈太常寺卿侯君墓誌銘》。),等等。
值得註意的是,在形形色色職官別稱中,還有一種副產品--僭稱。其一為卑下官僭稱高品官或高貴官,如宋內客省使、客省使、引進使、四方館使等,許僭稱“太保”(三師官),縣主簿、縣尉許僭稱大理評事(註:《宋會要》儀制五之六《群官》。)。其二,社會上三教九流,受官本位影響,僭稱朝中官稱,明代“北人謂醫曰大夫,南人謂之郎中;木工、金工、石工之屬,皆為司務。”(註:(明)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四《郎中待詔》。)唐、宋妓輩僭稱“錄事(錄事參軍)”、“酒糾(錄事參軍)”(註:(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六。)。由此可見,職官別名不但在官場,且在民間廣泛流行。
二、職官別名的孳生規律
職官別名古已有之,生生不息,數量繁富。那麽,它的產生有無規律可尋呢?回答是肯定的。根據筆者近期完稿的《中國歷代職官別名詞典》(註:龔延明編著《中國歷代職官別名辭典》(250萬字),書稿已於1997年交上海辭書出版社,待出版。)所收一萬余條條目材料分析,別名的產生有以下途徑:
首先,割取職官全稱中幾個字作為職官簡稱,這是構成職官別名最常見的途徑。清人錢大昕曾指出:“宋人文集、小說,稱人官名,往往割取兩字,蓋流俗相稱之詞。如雲‘撫幹’者,安撫司幹辦公事也;‘運幹’者,轉運司幹辦公事也;‘總幹’者,總領所幹辦公事也;‘制機’者,制置司主管機宜文字也;‘帥機’者,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也;‘帥準’者,安撫司準備差遣也。”(註:(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一○《官名俗省》。)錢氏用“割取兩字”概括宋代職官簡稱形成的特點,頗為生動,也符合宋代省稱大多截取正式官稱兩字構成的規律;此外也有截取一字(如給事中之稱“給”、中書舍人之稱“舍”(註:《皇宋兩朝中興聖政》卷四七《正給舍之職》。))、三字以上者(如諸路都總管司走馬承受並體量公事之稱“走馬承受”、“走馬承受公事”等)。當然,不唯宋代,漢唐以至明清,莫不如此。所不同是,秦漢正式官名不長,大多為二字、三字,四字以上很少,因而省稱相對要少得多。然割取二字之省稱,也見之於史籍或漢代
中国历代职官别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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