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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1. 凡本店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员工卡。
2. 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串岗、拖岗。
3. 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打瞌睡、赌博、酗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4.上班时间必须着职业装或公司发放的制服、化淡妆。不准在上班时间化装。
5. 原那么上上班时间不准拨打私人,更不准因私事长期占用公司的;无店长的批准,任人不准拨打私人。
6. 请假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店长签字批准,办公室备案,可生效。
7. 因工作原因未准时考勤者,须经店长签字后存档。否那么,将按旷工处理。
8. 凡出差1天或1天以上者,须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店长批准后可生效。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9. 未经批准不准将本店物品私自带回家。 10. 员工必须遵守店长临时规定的其他相关制度。 11. 本制度由店长监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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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
员工不得无故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完相关书面请假手续。店所有员工请假,准假人和请假人必须遵循一个原那么:所有休假安排都不能影响店或部门的正常工作。
一、请假
1、员工请假一天以下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下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批准;请假两天以上必须由店长批准。
2、无故旷工者,旷工当日无工资,并按旷一天扣三天的标准处分。
3、不准先休假后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4、各部门主管〔经理〕请假由店长批准。 5、店长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
1、员工请病假应持有县级以上的医院病历、处单、药*以及有效病假休假单,交办公室备案。
2、按病假的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三、公休假
1、所有员工每月享有四天带薪休假〔特殊工种除外〕。 2、公休假须当月休完,不准累计休假或补假〔特殊工种或店里要求〕
四、附件
1、事假、病假、公休假,一律凭请假条请假。 2、节日、公司活动日、五、六、日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不准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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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按请假程序办理者视为旷工。越级请假视为旷工。
考勤管理制度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经理另行通知。
2. 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3. 上班时间开场后5—30分钟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0.5—1天处理;提前30分钟以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0.5—1天处理。
4. 员工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5. 员工无故旷工0.5—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1.5天〔不含1.5天〕—3天,扣除当月50%的工资,并给予留店查看处分。无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6. 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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