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确保五保对象有一个和谐、舒适、安全的环境,切实保障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制度:
1、 五保对象进入新城社会福利院(敬老院)集中供养,可由本人申请,也可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经街道社事办审核,报区民政局批准;
2、 院民要相互尊敬,相互关爱,相互礼让,和谐相处; 3、 院民要积极配合院工作,服从管理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 工作人员及院民要共同遵守本院作息制度;
5、 院民外出须提前请假,并告知工作人员外出时间,外出地点及返院时间;
6、 院民居住房间应保持整洁卫生,并注意节水节电; 7、 爱护院公共财物; 8、 爱护院花草树木;
9、 院民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及时妥善处理;
10、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院民公约
1、 拥护中国共产党员,热爱社会主义;
2、 服从管理,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卫生健康知识等各项活动,外出请假,来客登记;
3、 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花草树木和公物,不浪费饭食水电,树立节俭朴素的生活作风;
4、 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保持住室的良好状态,每天自觉打扫室外卫生;
5、 树立主人翁思想,积极为敬老院管理出谋献策,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6、 讲究文明礼貌,自觉搞好团结,遵纪守法,院民之间要和睦相处,不打架骂人,不无理取闹,不搞封建迷信,自觉维护敬老院的声誉。
伙食管理制度
1、 生活管理委员会在院委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经常征求院民意 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2、 研究伙食安排,每周制定食谱并公示,做到饮食科学,卫生营养,食品多样,荤素搭配合理,标准到位,保证院民健康;
3、 建立伙食物资消耗登记制度,设立登记簿,由生活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审查验收并签字;
4、 伙食帐目每月结算一次并榜公布;
5、 凡院工作人员均不得在伙房单独做饭,不准带家属在食堂用 餐,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6、 伙房不接待外来人员就餐(包括来院探亲人员); 7、 全体院民除生活不能自理者外,一律在餐厅用餐。
财务管理制度
1、 财务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簿,帐目要日清 月结,做到帐目公开,每月向院民公布生活费开支及其它财务收支情 况;
2、 购买的一切公用物品,需持购物发票和实物,经保管员验收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3、 各项开支需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大额开支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街道领导审批;
4、 年初编制预算,年终向街道报告全部财务收支情况; 5、 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办理单据帐目、报表的移交手续。
院长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敬老院和供养对
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3、 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改善供养服务和管理条件; 4、 加建班子建设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
5、 做好全院人员的政治思想、法治教育、文体娱工作,关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
6、 做好政策规定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职责
1、 坚持“养老敬老”的服务标准,执行“以人为本,管理,文明办院,敬老爱业”的办院方针,树立“热爱本职,以院为家;对待老人胜似亲人;不计名利,不怕脏累;耐心细致,服务周到”的职业道德,全心全为五保对象服务。
2、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工作中要做到热情、细心、耐心、虚心、眼勤、手勤、腿勤、嘴勤。
3、 自觉遵守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上级组织和院务委员 会的决议,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4、 自觉维护敬老院和院民的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岐视、侮辱、虐待院民,不收受院民的财物,不让院民为自己或亲友干私活,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6、 虚心听取院民意见,不得压制不同意见或打击报复,不搞自由主义,自觉遵纪守法,搞好团结。
7、 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勤俭办院,爱护院一草一木,爱护和保养好分管的用品用具和设施。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 按照院生活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做好炊事工作;
2、 每周提出伙食安排计划,经院长和生活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3、 按规定的生活标准,实行生活费用日核算制度,做到精打细算, 降低成本,防止浪费,确保院民吃饱吃好;
4、 确保按时开饭和开水供应,虚心接受院民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5、 负责食品仓库、厨房、餐厅食物、物资、设备、公用餐具、厨具的管理,有效防止食品变质和鼠虫侵蚀;
6、 向院长和生活管理委员会提出节日生活改善计划,落实好病号 饭;
7、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财务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做好敬老院的预决算工作,正确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收支情况分析,并按时公布收支情况;
3、 审核生产经营计划,经济协议,并做好存档工作; 4、 一切开支须有经办人签字, 会计审核, 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5、 不得私自借用公款,因公外出借用公款须经院长批准,并在回院后一周结清;
6、 协助仓库保管员管理仓库物资,做到帐物相符,并兼管食堂帐 务;
7、 负责协调工作人员的工资与福利待遇的落实。
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度
1、 根据《市农村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规化建设标准》精神, 在敬老院管理上突出自治管理,敬老院行政管理负责整体协调,使行政管理与院民自治实现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2、 院务管理委员会对敬老院各项事务行使管理职能,参与院 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安排。
3、 建立院务公开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栏,其中设“院务公开,表扬与批评,好人好事”三个专栏。定期公开日常院务财务收支容,并对院民的各项活动情况及时通报;对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对违犯院规院纪的给予批评。
4、 建立最佳院民、末位院民评比制度。每月月底开全体院民会议,由院民 评比当月最佳院民和末位院民, 评比实行无记名投票。“服从管理, 在 公共卫生, 居室卫生,个人卫生,院民关系,遵纪守法,安全防,勤俭节约,热爱劳动” 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院民方可评为“最佳院民” ;反之为“末位院民” 。对“最佳院 民”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号召全体院民以“最佳院民”为榜样,向其学习;对“末位院民”交帮促小组,指定帮促人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接受适当的劳动处罚。
5、 建立卫生管理委员会,实行卫生流动红旗制度。按居室外清洁卫生情况每月评选一次流动红旗。全院根据居室的位置,划分为五个管理小区,每次评选出一个流动红旗管理区和一个流动红旗居室。凡当月获流动红旗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扬,对卫生较差的给予批评。
6、 管理好院其他院务。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实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委员会要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的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对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院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设施,电器设备,消防设施,食堂等存在的安全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 在敬老院院民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清除安全隐患(包括院民不经值班管理人员允许不准私自外出,不冷捡破烂、寄车,不准到公路上散步等) 。
3、 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要定期召开敬老院安全教育专题会,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