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乘载人员的提升罐笼(平衡用钢丝绳和摩擦式提升机的提升用钢丝绳除外)和斜井人车的钢丝绳,是否每半年检验一次; 2.提升系统是否每年检测一次; 3.检测报告是否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并保持完好; 1. 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井下动火作业工作票制度; 2.井下动火作业安全监护是否落实到位; 3.是否执行井下禁止吸烟的规定。 矿山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监测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是否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是否在未设计批准区域组织生产、建设。 废弃的井巷、硐室、采场和盲巷是否按要求采取封闭或封堵措施, 未经批准严禁人员进入。 排土场排洪、排水及拦挡设施、排土作业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专项检查项目
矿区范围内采空区各类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清楚以下基本情况: 1.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 2.分布位置(平面拐点座标、空区顶底板高程); 3.空顶面积、空区体积、矿柱尺寸; 4.形成时间、空区积水; 5.及顶板冒落、地表塌陷等地压活动。 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对大面积采空区是否编制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1.落实治理措施情况; 2.落实治理资金情况; 3.是否确定完成时限并按时完成治理。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是否存在开采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以及开采深度超过300米的矿山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采空区地表塌陷范围内是否设置了生产、生活设施。 是否在塌陷影响范围外设置了围栏和警示牌。 企业根据采空区治理现状编制采空区治理情况汇报材料,并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附件4
(四)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是否按设计遵循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 2.是否采用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 1.是否按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 2.台阶高度是否不超过20m。 1.是否实行机械铲装; 2.是否采用机械二次破碎作业; 3.是否按规范设置挡车器并确保完好有效。 1.边坡、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及防排水系统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采用平硐运输时是否参照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对平硐进行管理。 是否及时填绘与实际相符的矿山总布置图、采剥工程现状图等图纸。 存在断层、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的矿区是否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1.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是否建立在线监测; 2.边坡高度200米以上是否做到每3年对边坡进行1次稳定性专项分 析。 爆破警戒范围内是否存在未搬迁的民房和重要设施。 附件5
(五)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是否按设计放矿、筑坝; 2.坝体坡比、坝高、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是否符合设 计要求。 1.排洪构筑物是否出现堵塞、坍塌; 2.排渗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坝体是否存在管涌、裂缝、变形、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现象。 1.四等及以上尾矿库是否已建立在线监测系统; 2.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系统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操作流程; 4.是否做到每3年进行1次安全现状评价。 否对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等进行人工监测,并记录归档。 汛期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24小时专人巡查,并记录归档。 1.企业与地方是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2.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应急演练是否到位。 是否按设计及时闭库,是否落实闭库和回采安全管理措施。 附件6
(六)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1.是否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2.是否做到严禁在含硫地层和高产高压地层使用气相欠平衡钻井技术; 3.是否做到同一区块的开发井在穿越已采气层时应慎用气相欠平衡钻井技术。 1.是否按设计配备井控装置; 2.是否落实防井喷失控和防硫化氢中毒措施; 3.是否落实放喷点火装置现场下达点火负责人的责任。 1.站场周边安全宣传告知是否到位; 2.应急管理及演练等相关工作是否到位。 是否做到严格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严禁不具备相应装备及技术的私营企业从事高含硫气井相关技术服务。 从事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的企业是否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