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三、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四、对毒、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按制度用药。五、对医疗设备、电源、氧气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七、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八、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恪守职责,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墨玉县妇幼保健院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火灾与人的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火灾的发生往往与人们缺乏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有着直接的关系。
1、医院的每个职工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院应当经常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应对各种灾害的应急、自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2、医院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统筹安排,由院科两级分别承办,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3、院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对象为部门、病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员及义务消防队骨干。科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科室具体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对象为本科室员工。
4、新招员工和临时工,在上岗前均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5、节假日期间,医院均应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文件,医院应及时组织职工传达学习;春、冬季防火期间重大节日、活动前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重点部门人员应经常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7、医院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质量都要实行严格考核。
8、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并要有季度或年度总结。 9、医院应告知病人和家属安全疏散、火灾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
项。
10、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医院、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灭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实地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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