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大型机器设备 10 年; ⑶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⑷其他设备 5 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 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22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 作为原
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 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23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 产的计
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报批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⑴盘盈的固定资产, 以重臵完全价值作为原价, 按新旧的程度估 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⑵盘亏的固定资产, 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 原价减累计折旧后 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⑶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 (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与固定 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⑷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 办理会计手续,并设臵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24 、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 1 年仍未回收时,按年度提取 10%的比 例提
取坏帐准备金。
25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
⑴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⑵损益表(年、季、月); ⑶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⑷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⑸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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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⑺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⑻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 二) 出纳工作细则
1、 本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入与支出等财务事项。
2、 公司出纳根据会计编制或审定经总经理核准的支付凭证,办 理现金
或银行票据支付、登记、转移手续。出纳对公司所有支付凭证 手续是否完备负有最后审核责任。
3、 出纳员对公司各项货款或费用的支付,均应将款项交付于出 具票据
的受款当事人或厂商, 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代领, 特殊情况确需 代领的,须总经理核准。
4、 公司的一切支付款项,均应以主办会计处理妥善的支付凭证 为依
据,否则,出纳应予以拒绝支付。
5、 所有支付凭证上均应加盖领款人印鉴(或签字)付款后加盖 经手人
(出纳或备用金管理员)印鉴。
6、 为方便公司日常支付业务, 公司财务可设立备用金管理制度, 其
额度规定为:公司出纳处 10000 元内(库存现金),其他部门或指 定备用金管理员 2000 元内。有特殊需要的部门的备用金经总经理批 准确定,但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过 5000 元。
7、备用金主管员为公司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备用 金的借
用、核销、登记。
8、备用金的核销拨补由备用金管理员将已支付的付款凭证报公 司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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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无误, 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核 销拨补并登记。
9、所有涉及现金收入的财务事项均应由会计编制填列收款凭证, 由出
纳依此办理现金收款。
10、出纳对银行存款进出项应及时办理登记, 随时保持与银行的 沟
通,所有与银行往来传票办理完毕并登记后及时交由会计进行账务 处理。
11、出纳工作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会计的时时监督。 出纳账目须 做到
日清月结, 时时向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公司可使用资金余额 并按财务部经理拟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准备工作。
( 三 ) 会计工作细则
1、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是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安 全和会
计核算真实准确的基础。
2、公司财务部需根据效率、牵制、监督的控制原则,科学合理 地设臵
会计岗位, 即总账会计不得同时兼任分户账或明细账, 保管空 白支票的只允许固定保管公司一枚财务印章。
3、会计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公司管理制度,有权对
公司的资金使用,财产管理、财务收支等经济行为实施会计监督,有 权拒绝办理违规业务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相关规定向上级 主管部门报告公司违规事项。
4、公司会计对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设臵和使用, 必须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5、会计月年度终了,须对公司所有实物与账面进行核对。银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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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明细账要与总账进行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 行核对,并编制未达账项调节表; 往来账要及时清查, 做到账账相符、 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按会计核算制度要求的总账、明细 账与会计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平衡。 会计业务经办人员和会 计主管在账务核对全部相符后,应在相关账簿上签章。
6、审核出来的错账,冲正时应由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 理。 7、财务印章由指定的专人分别保管和使用,不得由一人全部保 管,不
得轮流交叉保管。对财务印章须设立保管使用登记簿,严格领 用交接手续。严禁超范围使用会计印章, 严禁在空白支票、 空白凭证、 账表上预先留盖财务印章。
8、公司所有收入、支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入账,不得另设 账外
账。公司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各种发票和收据必须指定专人管 理。
9、会计档案必须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必 须经财
务部经理审核批准。 会计资料的调阅须经批准, 公司会计信息 严禁擅自外泄。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
1、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范围: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 会计
账簿的登记;会计报告的编制、分析与解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的会计事项的办理;内部审核;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其他应办 理的会计事项。
2、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 ⑴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经济手续
是否完备; ⑵根据合法有有效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⑶依据经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⑷根据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 ⑸根据会计报告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及解释与建议; ⑹根据公司经营成果核算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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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家解缴的各种税费并及时办理 解缴。
3、部分特殊会计事项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无法处理的,按一般会 计原理
方法或习惯或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请示处理。
4、出纳处取得的各种有收付关系的原始凭证,未经主办会计签 章的,
出纳不得执行。
5、主办会计对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流动资 产应定
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盘点。 房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岗位编制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 定岗、定责、定薪管理。 第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岗位设臵、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 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 各部门及岗位需要增加 用人的,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 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生产部门需雇用临时工人的, 必须提前至少一周向行政 综合部作出计划, 报总经理审批, 用人部门按核准的指标及用工性质 协助行政综合部对外招聘人员。严禁无计划雇用临时工人。
第五条 行政综合部负责编制年度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及方案, 其 他部门无条件配合,以供公司总经理参考。
第二节 员工聘用管理
第六条 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按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规定 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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