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价业务范围:甲方提供资料范围内的造价咨询服务。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四条 甲方应在2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乙方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按照本合同第一部分的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 甲方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八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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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
10.1 合同签订地:XX县渔洋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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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廉洁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乙方(咨询人):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行为,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委托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
(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
(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或干涉与乙方有关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承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中介咨询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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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不向甲方单位及个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中介咨询服务业务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咨询结束之日止。 第六条 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七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六 份,甲方 三 份,乙方 三 份。在签订后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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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遴选响应文件格式
XX湾安置小区1#楼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遴选响应性文件
项目编号:
服务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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