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值理论初探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陈 静
【摘 要】【摘 要】文章评述了中国国内的土地价值论,对土地的资源价值、投资成本价值、土地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希望在此基础上,继续拓展土地价值的构成理论,揭示土地价值运动规律,探讨土地价值变动的利益分配归属问题。 【期刊名称】会计之友 【年(卷),期】2011(000)025 【总页数】2
【关键词】【关键词】土地价值; 供给价值; 使用价值; 交换价格
一、土地价值理论研究的经济理论基础
商品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也是土地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之一。自从经济学产生以来,经济学家们对此就有不同的认识。本文大致分为劳动价值论、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供求价格论等。 (一)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由李嘉图加以继承,并最终由马克思加以完善和确立。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投入是价值决定的唯一因素。 (二)要素价值论
配第(1662)在《赋税论》中论述了劳动和土地两个因素对商品价值的决定。劳动、资本、土地在内的三要素(工资、利润、地租)共同决定了价值;完整提出要素价值论的是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和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西尼尔、约翰·穆勒等人则进一步深化了这一理论思想。
(三)效用理论
效用价值理论的实质就是从消费者的主观需求角度看待商品的价值。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9世纪70年代)中提出了价值悖论或者价值之谜问题。戈森(1854)在《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与由此导出的人类行为准则》中指出,对消费者决策过程来说,最重要的是边际效用。 (四)供求价格论
19世纪末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认为,所谓价值,就是交换价值或者价格,其取决于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的共同作用的均衡状态,其中,生产要素的高低是决定供给价格的主要因素,边际效用的大小是决定需求价格的主要因素,该理论被称为混合价格理论,构成了当代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微观经济学的中心理论。 总结供求价格理论有以下几个创新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将生产三要素扩展为四要素论,即土地、劳动力、资本和企业家的管理(企业家精神)。二是用价格范畴代替价值范畴。价值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价格是一个具体的量,活跃在商品市场中,能够观察到其变化轨迹,这也为经济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实用归宿。将价值由单一的生产者或者消费者决定理论引入到消费者和生产者进行博弈、讨价还价的形成价格动态平衡中,供求价格理论生命力也是非常有生机的,应用到越来越复杂、细分的市场中(例如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期货市场),并不断得到拓展和完善。三是将经济理论的发展框架置于开放的动态时空中,将貌似矛盾对立的理论进行辩证统一分析发展成折衷理论,带来理论上的融合和创新。
二、我国土地价值理论回顾
(一)土地无价值论
王克忠(1989)等人认为无论什么土地都是自然物,其本身无价值;土地开发总费用中,平整土地而凝聚在土地中的价值,确是转移到建筑物上,并随着建筑物寿命的终结而消失殆尽(戚名琛,1985);高映轸(1996)指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地租只来自作为自然物的土地,即土地物质,所以这样的土地是没有价值的。虽然它自被耕作以来,就不断地有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投入,应当具有价值,但这些投入得到报偿(但并非地租)之后,就都已由土地资本变成了土地物质,仍然是无价值的。 (二)土地全价值论
土地全价值论认为,整个土地都是有价值的。该观点的论据有二:其一是“全覆盖论”。任何一片土地,一经人类涉足就有了价值(唐台斌,1985)。自从地球上有了人类以来,就对土地进行了长期的各种不同的改造与开发,即使青史记载以来未直接投入人类劳动的土地,史前就有可能曾经投入过人类劳动,从未凝结过人类劳动的土地园含有从根部土地上积累的社会劳动所辐射或者说移过来的价值量(雷仲篪,1994)。其二是“替换论”。土地自然生产力是等量劳动的替换,土地自然价值与劳动创造的价值并无本质区别,土地自然价值同样是一定量的人类劳动的体现(王万茂、高波,1993)。 (三)土地价值二元论
土地价值二元论的主要观点:土地是由无价值的土地物质与有价值的土地资本组成的。概括而言,凡是通过改良的土地,在客观上都是由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这两个要素构成的,这就是土地构成的“二元性”,前者是无价值的而后者是有价值的。认同土地价值二元论的学者有周诚、李白冠、刘书楷等。 (四)土地价值理论的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