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费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出差差旅费、业务费借支及报销。
2.各类原始报销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员工报销各项费用须经过各部门的经理签批。
3.各部门经理睬出差或休假时,应授权委托其他相关人员代行费用签批职责。
二.职责:
1.出差计划由部门经理安排,并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计划由总经理安排和审批。
2.部门经理负责审查本部门出差人员的计划,核实差旅费、出差逗留时间、路线及相关费用。总经理负责审查部门经理出差人员的计划,核实差旅费、出差逗留时间、路线及相关费用。
3.行政部负责核定出差实际天数,计算当月工资应扣除误餐补助次数。
4.财务部负责审查出差人员的费用额度和报销票据,预支和发放出差费用。
三.出差借款及报销:
1.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汇报出差计划,并确认所需费用额度,经同意后,到财务部填
写《借款单》,由部门经理核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必要性后签署意见后一并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应根据不同职别出差报销标准
支付相应借款数额,从成都出发的单程或往返飞机票、火车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订购。
2.业务招待费借支须填写《费用申请单》,预计金额伍百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预计金额伍百元以上
的招待费需由总经理审批。申请人需将审批手续完毕的《费用申请单》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发生的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3.部门经理出差所需请款手续同上,但必须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转财务部
4.所有借款需报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支(遇总经理不在公司,又急需借款的情况,可由出纳通过短信或电话
方式请示总经理批准,事后由出差人员补办签字手续)。
5.出差员工应于出差归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经理核实后,向财务部提交单据审核,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报销。借款人获准批复的《延期报销申请》应及时交财务备案,否则将按逾期未结账予以处罚。
6.员工借款应专款专用,一般情况下,第一笔借款未结清或未归还之前,不得借支下一笔款项(总经理特批除外)。
7.预计借款超过一千元的个人,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否则不保证有足够的现金余额支付
四、报销范围 一)。差旅费
1.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到成都五城区以外,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公杂费(交通补助、通讯补助、伙食补助)和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
2.实际出差天数按出差返回日期减去出差起程日期加一天计算天数;出差当日发车时间晚于中午11点,公杂费按0.5天计算;返回当
日到达成都市区时间早于下午3点,公杂费按0.5天计算;上述二种出差情形当日需到公司考勤。
3、公司统一制定差旅费报销标准,各项费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标部分由个人承担。
(1)城市间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长途汽车、飞机、火车和轮船的,按车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同意,机票费、机场建设费、航空保险费。
②陪同公司总经理出差的随行人员,其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2)住宿费
①出差人员发生的住宿费,分级别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内据实全额报销。
②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标住宿的,必须事前报总经理批准并向财务部备案,否则按出差标准报销。
(3)公杂费
公杂费是指市内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和伙食补助,根据补助标准和实际出差天数计算,由财务部在报销时一并支付(凭票报销)。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按招待次数,正式员工每次扣除补助费10元,试用员工每次扣5元。
4、员工参加外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异地学习、会议、培训等团体活动,已缴纳会务费用并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学习或会议通知,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不再报销其他出差补助。如未统一安排食宿,则按出差标准报销。
5.员工到外地进行商务活动和技术服务,由接待单位提供免费食宿,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不再报销其他出差补助。
二)、业务招待费
1、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开支,超预算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2、员工发生业务招待费,实行单笔大额费用事前申报制度。按单笔业务招待费预计发生金额,事前必须向相关主管申报。凡未事前申报的,主管应拒绝签批。
(1)销售人员单笔支出小于500元时,需向部门经理事前申报,并向财务部备案
(2)销售人员单笔支出大于500元时,需向总经理事前申报,并向财务部备案
(3)员工出差途中确需临时增加业务招待费支出,可由本人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请示总经理批准,事后向总经理补办签字手续。 (4)员工一旦发生该费用未事先申请,先行支出后再补办相关申请手续的行为一律视同无效,财务部有权将其报销凭证退回,由经办人自行负担。
五、报销票据规范要求 1、票据的合法性要求
(1)交至财务部报销的有效票据票必须是正规发票(由各级地方税务局监制),或专用收据(由各级财政部门监制)报销,在票面上必须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对于某些特殊费用,若无法取得发票,在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另寻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3)无论何种形式的原始单据,其基本要素必须完整,包括:原始单据的名称、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填制日期、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如以上要素不齐全或不清楚,财务可根据具体情形要求报销人另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审批。
2、票据的粘贴和报销单的填写
(1)报销人应在每张票据背面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签上中文全名,注明费用实际发生日期。原始单据要求粘贴整齐、规范。单据较多时,同类票据粘贴在同一张“原始凭证粘贴单”上,不能用订书机装订或用胶带粘贴。小型凭证应由下到上或由左到右依次摆开均匀粘贴,较大的票据粘贴后不能超过粘贴单的长度和宽度,票据本身长度、宽度超过粘贴单的,应折叠后粘贴。
(2)报销单应按财务部的规定格式填写完整,如实填报费用项目、票据张数、申报金额。申报金额要写合计数,注意字迹清晰、金额不能涂改。
六、出差补助报销标准表如附表: 七、附则
1、本制度从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