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贵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暂行规定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第六章 新生复查及招生总结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必须进行复查,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违反国家招生制度、不具备录取或入学资格等的新生,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二十八条 经新生体检,身体条件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应及时清退。

第二十九条 招生结束后,应当进行录取新生情况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必须进行工作总结。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 1 页

贵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暂行规定

第六章新生复查及招生总结第二十七条新生报到后必须进行复查,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违反国家招生制度、不具备录取或入学资格等的新生,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第二十八条经新生体检,身体条件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应及时清退。第二十九条招生结束后,应当进行录取新生情况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第三十条招生工作必须进行工作总结。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vrjk4mp4a86wqu5roq73pebe0ioab00ljt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