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
项 目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推 荐 部 门:
武汉市科技局
二ΟΟ七年制
填 写 说 明
1.《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申报单位申报武汉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项目的重要文件。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字体为宋体四号,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一式八份。
2.申报表封面:
(1) 项目名称:应简明、准确;
(2) 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3) 推荐部门:填写区科技局或市直有关部门 3.项目名称:与申报表封面填写一致。 4.申报单位:
(1) 名称:与封面项目申报单位一致; (2) 主管部门:与封面推荐部门一致; (3) 单位性质:按以下名称及代码填写
AA事业型研究单位,AB大专院校,AC政府机关,AD群众团体,AE其他事业单位,BA科研型企业 (即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BB全民所有制企业,BC集体所有制企业,BD个人独资企业,BE合伙制企业,BF股份有限公司,BG有限责任公司,BH股份合作制企业,BI中外合资企业,BJ中外合作经营企业,BK外商独资企业,BL港澳台投资企业,BM其他企业;
(4)负责人:填写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5.主要研制参加单位: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按对技术研制工作贡献大小排序。在填写本申报书前,各协作单位应协商一致。
6.项目来源:指该项目立项时属于哪类计划下达,按最高计划级别填写。 7.项目技术来源:指项目主体技术的来源。
8.项目水平:指该项目达到的整体技术水平,应以技术鉴定或其他评价结论为准。
9.应用于生产时间:指该项目第一次应用于生产的时间,应以正式投产的时间为准。 10.获奖情况:指该项目曾获得政府授予的最高科学技术奖励情况。
11.列入科技计划情况:指该项目曾列入国家或省市级计划情况。其他包括科技攻关、星火、863计划、新产品、973计划等。
12.项目投资情况:
(1) 项目投资总额:用于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
(2) 自筹资金:用于该项目实施但不属于上述来源的经费,包括单位自有资金、捐助、赠款、集资、借款及国外资金等用于实施该项目的资金额度;
13.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情况:
(1) 年净产值:实施该项目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加的产值; (2) 年净利润:实施该项目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加的利润; (3) 年出口额:实施该项目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加的出口额; (4) 年实交税金:实施该项目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交纳的税金; (5) 产值利税率:(年利税总额÷年总产值)×100%; (6) 投资清偿期:指正常年份企业收回总投资的时间。
14.社会效益:指通过实施该项目,在社会生态环境及其他公益事业方面所取得的效益。 15.简要技术说明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本栏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任务来源:国家和省市计划项目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计划外项目应说明是横向或自选项目;
(2)该项目的技术特点、原理,应用的主要技术领域; (3)该项目的技术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性; (4)该项目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5)该项目对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和意义。
16.本项目推广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现状分析:根据该技术领域发展和行业技术需求现状,阐明对该项目推广的必要性,以及推广后对行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所起到的促进作
用。与目前国内外同类技术的水平比较和分析,并根据目前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可能达到的市场占有率或可覆盖的地区,说明技术的可持续发展性。
17.推广的主要内容:说明该项目所要转让、推广的主要技术内容。 18.已推广、应用情况说明:指该项目已应用的地区、单位及应用效果。
19.项目推广单位的推广能力:指该项目推广单位在实施项目的推广过程中,在组织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经费、人员安排等方面所具备的服务能力。
20.实施该项目的基本条件:指项目申报单位所必需具备的人力、物力及基础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条件。
21.推广进度和阶段目标:分年度说明推广的进度安排、拟采用的推广方式和所要达到的目标。
22.申报单位意见: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要对申报书中的各栏目中的有关内容予以确认,并提出明确的意见,不能只简单填写“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