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工作心得:未成年人不批捕应细化三个条件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工作心得:未成年人不批捕应细化三个条件

由于生理和心理的不成熟,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我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下,对未成年人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刑诉法第269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一、未成年不批捕的现状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捕的方针,在探索和尝试改革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逮捕率高、羁押时间长等突出问题。

(一)不批捕措施适用率低

以201X年至201X年我市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为例,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3件,其中不构成犯罪的9件,占3.7%,纠正漏捕的40件,16.4%,批准逮捕的144件,占59.2%,通知补查后不批准逮捕的13件,占5.3%,无逮捕必要的40件,占16.4%。分析上述数据,检察机关通过纠正漏捕、批准逮捕对未成年人适用羁押措施的比例达到了75.6%,通过补查后不批准逮捕和直接不批准逮捕的形式对未成年人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比例仅为21.7%。通过调查,在批捕的案件中,全部为无前科、非累犯的未成年人,涉嫌的罪名中不乏交通肇事罪等过失犯罪。另外,由于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拘留适用条件的规定非常宽泛,司法实践中先行刑事拘留成为一种常态。从这个角度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审前不被羁押反而成为了一种例外。

(二)不批捕效果一般

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对可捕可不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是作出不捕的决定后就“案结事了”,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少年”缺少监督和帮教措施,犯罪预防工作不到位,未能消除青少年再次犯罪的隐患。还有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的办案任务繁重,无力全面承担涉罪未成年人的案外帮教工作,对适用非羁押措施的未成年人往往注重监督多、观护教育少,不能发挥非羁押制度的社会效果。

为何在法律明确规定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的今天,对未成年人不批捕仍是一种司法奢侈?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在于法律对未成年人不批捕条件的设置过于原则化。

二、不批捕条件原则化是产生问题主要原因

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的案件时,基本上是套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关于逮捕的一般性条件,只要符合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即适用逮捕措施。逮捕条件的设置是法律的普遍性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嫌疑人。但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在遵循法律普遍性规定的同时,自觉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之处,在普遍性规则之外合理适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例如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有无帮教条件等情况,对认罪态度好、非累犯、无前科过着过失性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慎用逮捕措施,使“在非羁押状态下等待审判”真正成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不批捕条件原则化带来的弊端有以下四点。

(一)违背“区别对待”的原则

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的案件时,基本上是套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关于逮捕的一般性条件,只要符合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即适用逮捕措施。逮捕条件的设置是法律的普遍性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嫌疑人。由于生理和心理的不成熟,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根据“区别对待”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在遵循法律普遍性规定的同时,自觉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之处,在普遍性规则之外合理适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规定。例如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有无帮教条件等情况,对认罪态度好、非累犯、无前科过着过失性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慎用逮捕措施,使“在非羁押状态下等待审判”真正成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导致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

由于逮捕条件规定的原则性,各地各办案人员理解不一,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大,常常出现相同问题得到不同处理的情况。因此,鉴于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亟待一个明确合理且操作性强的标准,通过司法解释对该规定加以细化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三)办案人员出于工作便利的考虑不愿适用不批捕措施

相对于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案件的审查标准要更加严格,审批程序也更加复杂。比如说要逐级上报,还要报检委会讨论,还要给侦查机关和被害人家属写不捕说理的说明书,考评机制也非常的严格。在缺乏明确的不批捕条件的环境下,办案人员在繁忙的工作当中,往往出于工作便利的考虑不愿适用不批捕措施。

工作心得:未成年人不批捕应细化三个条件

工作心得:未成年人不批捕应细化三个条件由于生理和心理的不成熟,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我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下,对未成年人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后的刑诉法第269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一、未成年不批捕的现状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捕的方针,在探索和尝试改革的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6vmhq70vw59jajr88ky455t2h95xc900w9w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