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各项任务,现就做好X年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以提升综合防御能力为目标,以实现社会化管理为重点,使应对地震灾害的机制和体制不断完善;加强覆盖全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震信息节点高效运转;全区城镇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全区中小学校舍、医院等人员密集型建设工程提高Ⅰ度设防;地震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伍,建立全区救灾物资储备系统,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灾民在震后24小时内能够得到基本生活安置和医疗救助;全区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社会公众具备一定的防震避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地震监测,抓好震情跟踪
1.加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区科技局、防震办要积极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
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调整更新乡镇、街道群测群防分管领导及测报人员信息,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完善“三网一员”信息库,推进宏观观测点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2.加强地震信息节点管理。区防震办要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排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完备资料,做好记录,及时上报,为短临跟踪工作提供大量的第一手观测资料。
3.抓好震情跟踪、信息报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全力做好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的震情值班和震情监视工作,各乡镇、街道宏观观测员要及时做好各种宏观异常的收集工作,区防震办接到异常报告后,应登记备案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属异常的应及时上报省、市地震局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平息地震谣言,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防御能力
1.依法推进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区经发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X分局、防震办等部门要全面实施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切实推进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强化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把地震部门抗震设防要求备案意见作为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论证、规划、
设计的依据和必备内容,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加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要求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城市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重建、重点镇建设中抗震设防要求得到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率达到100%。区防震办依据行政审批改革制度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备案及电子化工作。
2.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区教体局、卫计局等部门要逐步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区住建局、防震办要协助做好指导工作。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一度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要建立健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
3.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区经发局、住建局、国土X分局、规划局、农综局、科技局、防震办等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实用、抗震防灾”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努力扭转农村抗震设防基础薄弱现状。地震安全示范农居必须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凡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三层以上(含三层)农村村民住宅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凡村镇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