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2011〕288号
关于举办辽东学院“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11】96号)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在我校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帮助大学生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扎实有效的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现决定举办我校“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帮助大学生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创业热情,增加创业实践锻炼,提高创业能力,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大赛主题
提高创业能力 追求创业梦想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 高职处 承办单位: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四、参赛对象
辽东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本、专科) 五、参赛方式及要求
(一)大赛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每支团队3-5人。参赛团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本校内组成跨专业、跨年级、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名选手只限参加一个团队。
(二)参赛团队根据团队或项目特点选定团队名称,每支团队选定一名负责人(队长)负责相关事宜。
(三)参赛人员自行选择拟开展的创业项目,形成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作为大赛的重要评审指标,创业项目在参赛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本次比赛使用的创业计划书要求在做好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主体明确,内容合理,具有独特创意和可操作性。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项目参与。参赛人员须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往年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大力宣传,确保活动质量。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赛事联络、材料的整理与上报、传达相关事宜等工作。
六、大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大赛报名和宣传阶段(2011年12月26日—1月10日) 活动组委会将充分利用海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对本次大赛进行集中宣传,各二级学院也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指导本学院学生参与申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各学院应在1月10日之前将确定的参加学校创业计划大赛的参赛学生(团队)名单(填写辽东学院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报送招生就业处,每个学院上报最多不超过5个团队。
(二)创业计划书调研撰写及上报材料阶段(2012年1月11日—2月29日)
报名参赛的学生(团队)在此期间可以利用调查问卷、社会实践、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市场调研、规划,有依据的撰写计划书。期
间,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专业教师指导本院参赛学生进行作品创作,并于3月2日将参赛作品(创业计划书)、项目团队介绍(书面材料及个性视频)上交招生就业处,各学院对于参赛的作品必须严格评审,对于抄袭,劣质的作品应不予推荐参加比赛。 (三)初赛评审阶段(2012年3月3日—3月6日) 初赛评审主要采取函审方式进行。评委以参赛选手在征稿期限内上交的书面作品为评审对象,按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制定的评分标准对作品量化评分。每件符合报名要求的作品均由5名评委分别评分,各评委所给的分数之和,即为该作品的最后得分。作品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名,经组委会审核,评出20个参赛团队进入决赛,其中前十名的团队参加决赛答辩。
(四)大赛决赛阶段(2012年3月7日—3月15日) 1.入围决赛的参赛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整理、完善参赛作品。(3月7日—3月11日)
2.参加决赛的团队提交决赛作品。(3月12日—3月13日) 3.参加决赛的10个团队根据创业项目和团队情况,制作项目展示PPT,以团队形式进行现场展示并集体回答评委提问,进入终审答辩。评委专家组对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及答辩进行综合评定之后产生相应奖项。(3月15日)
决赛后将选出3—5个项目经统一培训和完善作品后推荐到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
另设优秀组织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业计划大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