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措施
(一)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规建局、县民宗扶贫移民局、团县委)。
1.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继续对在园幼儿全面实行保教费减免资助政策。大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积极开办村级幼教点,努力构建乡镇中心幼儿园辐射管理村园的管理模式,形成中心园—村园联动发展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努力提高乡镇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2.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按照《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的意见》,全面落实县长、教科局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家长“六长”责任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机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控学生辍学。根据本地城镇化进程,科学把握流动人口规律,建立健全区域内义务教育学生流动预测和管控机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政府要建立儿童、少年花名册,做到人头清、数据准。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等学籍管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强化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职责,切实履行依法
送子女按时入学的责任。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增强课程适应性和教学吸引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科学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和建设规划,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分类设置,保证足够学位,确保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落实到位。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在运转经费、办学条件等方面给予保障。妥善解决因学校撤并带来的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留守学生的关爱、教育和管理。深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和“两个全部纳入”政策,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收义务教育。加快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到x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按照国家、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重点解决大班额,从严控制新生年级班额,逐步消除大班额,将班额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内。
继续打造富有x特色的“双语”教学体系,加大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和优质双语教育资源的开发力度,深入开展双语教学指导与评价活动,切实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扩大优质双语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强化寄宿制学校管理,提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