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文明施工
14.1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山东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14.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各项制度、规章和规定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循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于文明施工的其他要求,乙方应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14.3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施工垃圾从施工作业面清运至施工现场内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14.4本工程的施工时间将受地方市政府规定的限制。乙方在正常施工时间外的任何工作时间将要遵从现有法律规定、业主、甲方的限制。
14.5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指标,甲方将从总价中扣除安全及文明施工违约罚金合同总额的1%。
十五、 新工艺的应用
甲方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实施,乙方须为甲方提供的先进工艺及技术保密。新工艺和新技术在实施前甲方对乙方进行书面交底。 十六、安全
16.1本工程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低于2‰。
16.2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地方政府、地方建委颁发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的各种制度、要求及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其他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甲乙双方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制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对甲方所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派人整改完毕;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仍然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给于乙方500-2000元的罚款。
16.3乙方负责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进场队伍在50人以上设一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设2名专职安全员,250人以上设3名专职安全员。
16.4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尽力施救,甲方予以协助。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完全由乙方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且其责任安全指标由乙方承担,并独自承担事故处理的结果。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甲方可对其进行罚款。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6.5乙方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北京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安全使用标准。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工具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七、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壹年,在工程验收后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修合同,保修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甲方在乙方余留工程款中扣除,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八、退场
在甲方与乙方的雇佣关系解除或分包工程完工或双方未能就本分包工程的后续工程达成协议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五天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乙方在退场过程当中应保证甲方及其他分包的财产及已完工程免于遭受任何损失。对于乙方在施工中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直至令甲方满意为止,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九、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 3、洽商、变更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甲方收到业主的图纸后提供的施工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二十、其他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附于本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队伍素质或管理素质差,给工程进度或质量带来一定问题,但乙方又在规定的一定时间内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场。因此影响质量、工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乙方结算价中扣除。
20.3现场施工乙方必须配备辅助工种(电工、机械工、信号工等),且持证上岗,所有费用已含在合同价内。
20.4甲方对乙方所下罚单需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甲方项目经理部商议,乙方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20.5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甲乙双方上级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用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宣告终止。 20.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盖章)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山东分公司 乙方:(盖章)河北新兴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法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