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项目开发(委托)合同
软件项目开发(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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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 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 阶段为甲方开发 软件系统。 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
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 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 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 资料 规范 任务 软件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说明文件、使用手册等。
信息系统在功能、操作、环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 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 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 系统。 2)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和《工作说明书》的要求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
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 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
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第三条 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 自签定本合同起 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
交付甲方使用。 2) 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 ,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
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第四条 付款结算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RMB¥ 万元,计人民币 圆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
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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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
计人民币 圆整; (3) 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
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圆整; (4) 剩余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圆整,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于软件验收
合格之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5)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
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第五条 工作环境
1) 为了实施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
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 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说明书》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
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
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说明书》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六条 变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
签字同意。 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
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七条 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工作说明书》。
2) 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
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
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4)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
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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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 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
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 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
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
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 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
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
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
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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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验收
1) 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
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 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
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 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
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售后服务支持
1) 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 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 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
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 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
方协商。
第十一条 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 保密
1) 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 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
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
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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