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一、公共卫生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防的方面。公民健康责任感与健康素养仍然不足,上些无防护、高危行为、不健康行为屡屡出现,健康素养防线没有筑牢。缺乏针对重大新疫情的演练,反应速度不够,预警机制也不完善,以最佳初始防控时机把握不够准确。
(二)在控的方面。一线防疫和医护人员存在短缺、基础保障设施缺乏、战略物资储备不够、相关公众健康教育不足等问题,以病原体、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和跟踪不够及时完备。
(三)在治的方面。重点地区医疗保障仍有短板,尤其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人员、物资能在第一时间高效率进行调配。在治疗初期,相关人员的防控意识不够充分,造成一定的感染风险。在治疗过程中,分诊、病程和治疗方案不够迅捷,未能和防控环节形成良好的信息和数据互动。
(四)更为重要的是,防、控、治三者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没能很好地结合和联动,反应速度偏慢,互相衔接的问题凸显出来。预防是基础土壤,平时的预防工作基础不牢就会带来控制和治疗环节的一系列漏洞,无法遏制疫情的发生。控制是核心环节,但如果不和上游的“防”结合为一体,忽
视对下游“治”的过程的支持,会出现医疗过程中防护和控制不到位造成的感染,以及防疫经验、信息、样本和数据等未能给诊断、药物、疫苗的研发提供最快最有力的支持。治疗是关键手段,医疗过程中除关注病情和医疗方案,还应反向考虑对整体人群防控工作的反馈,以及密切关注防控情况变化。
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对策
(一)提高全体公民健康素养。当前对公众亟须加强应对商情的科普宣传,通过编制手册、口袋书、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应进一不培养居民健康素养和良好生活习惯,让公众学习掌握传染病防疫的基本知识和理念,具备应对突发传染病的基本技能。
(二)强化公共卫生治治保障。依法科学有序疫至关重要,应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首先,对我国已经出台的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要加大普法宣传。其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再次,完善立法制度。适时出台急需的法律法规,将携带病毒的野生动物列入禁令清单,对濒危野生动物划定区域严格保护。
(三)加快“防、控、治”联运体系建设。在以往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加强法律和制度保障,有效连接防、控、
治三环节,实现全链条的疫情防控,同时重视演练和预警机制建设,能在关键时刻统筹协调资源、人员等多方面抗击疫情的力量,最终实现以防为先,防中带控;以控为核,防控结合;以治为要,治中抓控。
(四)推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民众共同行动。政府层面,应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三个主体的分工与协作,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及相关管理主体的职责发挥到位,强化问责机制。着力解决疾控中心等单位面临的涉及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社会层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及时向疫区群众提供急需的援助,增强对捐赠物资的有效管理,完善社会信任体系。公众层面,动员民众广泛参与,利用好互联网线上平台及线下社区、居委会力量,凝聚人心,形成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合力。
(五)建设更加完善的联运防疫体系还需要断续做好同世界卫生组织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沟通协调,促进疫情信息共享和防控策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