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查,主要部位逐路检查;
e、对高压电器、电缆和辅料的绝缘性能,除查验产品质保书外,严格检查外观质量,如高压瓷表面不得有裂缝、缺损和瓷釉损伤,严格监控负压试验,泄露电流和绝缘电阻超差的禁止使用;
f、供电系统受电前,应全面检查受电条件;确认后才可合闸受电,并进行供电调试。 g、防雷体系应检查防雷体系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并自成体系。 3.2.4 管道安装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a、管道及其配件的产品质量应查验产品质保书和抽验产品外观质量、强度等; b、认真检查管线预埋在土建结构中的预留孔、过墙套管的标高、位置、走向、规格;需要防腐的管件应作相应的处理,如刷漆、涂油等;
c、对各类管道的压力、气密试验以及通水试验进行跟踪并检查各类试验记录; d、实测管道的标高、走向、倾斜度、平直角。 3.2.5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a、安装设备、非标产品、主要配件、设备应有正式的质保单和应用性能文字证明,必要时需进行原材料试验,有防火要求的必须提供防火性能资料,必要时送有关单位复验;焊接钢管、铸铁管、非金属材料水管应有可靠的产品保证资料,用于重要部位者,在安装前抽检耐压和渗漏指标;中压以上的阀门安装前应抽检耐压和泄露指标,非标产品应按图校核产品质量和装配尺寸;
b、安装前,复验设备基础位置、标高、螺栓孔尺寸,如误差超限,必须会同设计、承包商研究处理后才可以进入设备安装;
c、按规范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前须拆洗(或拆洗某部分)的设备,应检验其是否达到要求及装配精度复测记录,进口设备应按国家规定和供货合同进行进场前商检和开箱检验;设备安装说明须译成中文;
d、对设备的水平度、垂直度、同心度、各处安装间西隙,垫铁表面处理等, 一般设备按比例抽验,对主要设备必须逐台复查;
e、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运转,检查全部空载试运转记录。 3.2.6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监控的主要内容:
a、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如钢筋、水泥以及半成品、成品和各种构件等,进场时必须楚剧正式的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等有关技术鉴定资料,承包商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检验。上述资料一并提交现场项目监理部复核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
b、门窗及附件、管线、装修、安装配件、紧固件,卫生洁具,开关箱、盒以及特殊
材料、新材料,主要设备等在订货前,由承包商提交样品(或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与设计人员会同看样)及有关供货厂家生产工艺、生产能力情况、单价等资料;必要时监理组织会同业主考察批准后方可订货;
c、特殊钢材、结构钢材和钢筋应做焊接抽样试验,其机械性能应符合规范; d、由于运输或保管等因素,构件出现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处理后必须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同意后方可使用;
e、定货的主要材料、设备及配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f、材料试验单位的资质审查凭证应交现场监理审查、认可、备案;
3.2.7 项目监理部接到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后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事先应确保总承包商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前已做好认真的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应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承建商,待其整改后再重新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如下:
a、基槽(坑)地质条件验收:主要检验基坑挖掘标高及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要求及勘察报告相符,如有不符,应分析原因并提交设计处理;
b、各项钢筋混凝土工程只能感的钢筋绑扎(包括预埋件)验收:主要检验钢筋数量、品种、规格、形状、间距、搭接长度和焊接质量。
c、埋入构件中的避雷导线验收:主要检验导线的连续性电阻值,接头处理,用料规格、数量和焊接质量问题。
d、埋入构件中的工艺管线验收:主要检验工艺管线的数量、规格、材质、走向、接头质量和试压记录。
e、 安装设备和管道的水压试验验收:主要检查设备和管道的强度和严密性。 3.2.8 审查技术洽商和会签设计变更。凡因施工原因需修改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经业主认可后交承包商施工。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业主反映。
3.2.9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水暖工程的系统试压,通球试验,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的试验,并确保个试验记录的准确性。
3.2.10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漏检和失检。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按《事故报告作业指导书》进行处理。
3.2.11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承包商违反合同条件施工使工程质量得不到
保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商整改;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商局部停工整改(整体停工应取得业主同意)。
3.2.12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3.2.13 坚持记好监理日记。
3.2.14 每月5日前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报告上月的施工质量情况及监理主要工作和存在问题及提出监理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漏项工程限定处理和再次复检时间进行协商确定。
3.2.15 经检查合格后,由项目总监在响应的工程申报单上签字认可。 3.3质量的事后控制
①、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并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写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②、审核承包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4.3 工程验收
a、初验:根据承建商工程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通告承建商;
b、竣工验收(终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总承包商提出申请报告,项目总监在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报请业主确定组织竣工验收的日期和程序,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和签发《工程竣工移交证书》。
c、整理工程项目技术文件资料,根据我司《资料管理与归档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编目、建档。
③、项目保修阶段
a、工程竣工验收签字后转入使用保修阶段,项目监理部将编制保修阶段监理工作计划,并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工作,掌握项目使用情况,做好回访记录;
b、在回访中如发现因施工隐患而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及时鉴定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修,并做好返修记录工作。
八、工程进度、投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协调控制措施
(一)、进度控制措施 1、事前进度控制
1.1 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或编制(必要时)施工总进度计划。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它是实现施工承包合同条款的依据,审核内容如下:
1.1.1 施工总工期应符合合同工期;
1.1.2 各施工阶段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时间安排是否符合工期目标的要求,相互之间的安排是否协调;关键线路是否正确;
1.1.3 计划中各施工项目(工作)的施工顺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逻辑关系错误;与人员、材料、设备等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
1.1.4 易受冰冻、炎热、雨季等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合理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1.1.5 对运输、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适当的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 1.2 项目总监在确定满足上述要求并与业主协商后,审批《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监A-02),作为监理控制目标;
1.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分项流程图。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合理性;
1.4 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总平面图;
1.5与业主协商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 1.6 督促并检查承包商准备工作的可靠性,其主要内容应包含如下: 1.6.1 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到货日期是否有保证;
1.6.2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是否已落实;
1.6.3 测量标志的复核及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是否已落实,实验室的建设及设备是否已落实;
1.6.4 驻地建设、运输通路、供电、供水等临时设施施工是否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法等; 2、事中进度控制
2.1 协助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随时检查施工进度的关键控制点,动态了解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2.2 检查和审核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年度、月度及周计划,由项目总监审核施工承包商填写的《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3 严格进行进度检查,为了解施工进度的实际状况,避免承建商超报已完工作量,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进行必要的现场跟踪检查,以检查现场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为进度分
析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进度分析重点为:
2.3.1 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2.3.2 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2.4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统计办法,记录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延误原因,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分析产生的原因及进度偏差将带来的影响并进行工程进度预测,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向施工承包商提出进度调整措施的建议,要求施工承包商响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调整工时、人员、机具配备等;
2.5 通过与业主及承包商协调,调整工期目标并与业主协商后由项目总监审核签署《变更工期报审表》,制定重新调整的进度计划并付诸实施;
2.6 组织现场进度协调会,主要内容包括: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协调承包商不能解决的工程内、外关系问题(设计、物资供应、资金、外界干扰等);检查上次协调会结论执行情况;管理上改进的问题,总图管理上的问题;现场有关的重大事宜;
2.7 项目总监定期向业主汇报有关工程实际进展状况,并每月的《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3、事后进度控制
3.1 与承包商制定保证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3.1.1 技术措施: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等;
3.1.2 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队伍、增加作业人员、增加工作班次等; 3.1.3 经济措施:如实行包干奖金,提高计价单价,提高奖金水平等;
3.1.4 合同措施: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商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监督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
3.2 因进度差异导致已审核的总进度计划不能如期完成,则项目总监应书面向业主提出报告,提出补救措施和建议,要求施工承包商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计划、资金计划等,提出新的进度计划,承包商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总监审核。
3.3 根据实际进度,及时修改和调整监理工作计划,以保证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 3.4 工程项目进度资料收集整理。
(二)、投资控制措施 1、投资事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