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揭帽盖安全措施后进行;
8 外露的钢制构件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盾构
6.4.1 盾构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盾构类型、施工工艺,布设管片生产及地下、 地面生产辅助设施,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6.4.2 钢筋混凝土管片生产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具、钢筋骨架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
2 经过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 70mm;水、水泥、外掺剂用 量偏差应控制在±2%;粗、细骨料用量允许偏差应为±3%;
3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较大时,应设置防表面混凝土收缩的钢筋网片;
4 混凝土振捣密实,且不得碰钢模芯棒、钢筋、钢模及预埋件等;外弧面收水时应保证表面光 洁、无明显收缩裂缝;
5 管片养护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蒸汽养护、水池养护或自然养护。 6.4.3 在脱模、吊运、堆放等过程中,应避免碰伤管片。
6.4.4 管片应按拼装顺序编号排列堆放。管片粘贴防水密封条前应将槽内清理干净;粘贴时应牢固、 平整、严密。位置准确,不得有起鼓、超长和缺口等现象;粘贴后应采取防雨、防潮、防晒等措施。 6.4.5 盾构进、出工作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层不稳定时需对洞口土体进行加固,盾构出始发工作井前应对经加固的洞口土体进行检 查;
2 出始发工作井拆除封门前应将盾构靠近洞口,拆除后应将盾构迅速推入土层内,缩短正面土 层的暴露时间;洞圈与管片外壁之间应及时安装洞口止水密封装置;
3 盾构出工作井后的 50~100 环内,应加强管道轴线测量和地层变形监测;并应根据盾构进入 土层阶段的施工参数,调整和优化下阶段的掘进作业要求;
4 进接收工作井阶段应降低正面土压力,拆除封门时应停止推进,确保封门的安全拆除;封门 拆除后盾构应尽快推进和拼装管片,缩短进接受工作井时间;盾构到达接收工作井后应及时对洞圈 间隙进行封闭;
5 盾构进接收工作井前 100 环应进行轴线、洞门中心位置测量,根据测量情况及时调整盾构推 进姿态和方向。
6.4.6 盾构掘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应根据盾构机类型采取相应的开挖面稳定方法,确保前方土体稳定;
2 盾构掘进轴线按设计要求进行控制,每掘进一环应对盾构姿态、衬砌位置进行测量; 3 在掘进中逐步纠偏,并采用小角度纠偏方式;
4 根据地层情况、设计轴线、埋深、盾构机类型等因素确定推进千斤顶的编组;
5 根据地质、埋深、地面的建筑设施及地面的隆沉值等情况,及时调整盾构的施工参数和掘进 速度;
6 掘进中遇有停止推进且间歇时间较长时,应采取维持开挖面稳定的措施; 7 在拼装管片或盾构掘进停歇时,应采取防止盾构后退的措施; 8 推进中盾构旋转角度偏大时,应采取纠正的措施;
9 根据盾构选型、施工现场环境,合理选择土方输送方式和机械设备;
10 盾构掘进每次达到 1/3 管道长度时,对已建管道部分的贯通测量不少于一次;曲线管道还 应增加贯通测量次数;
11 应根据盾构类型和施工要求做好各项施工、掘进、设备和装置运行的管理工作。 6.4.7 盾构掘进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掘进,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
1 盾构位置偏离设计轴线过大; 2 管片严重碎裂和渗漏水;
3 盾构前方开挖面发生坍塌或地表隆沉严重; 4 遭遇地下不明障碍物或意外的地质变化; 5 盾构旋转角度过大,影响正常施工; 6 盾构扭矩或顶力异常。 6.4.8 管片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片下井前应进行防水处理,管片与连接件等应有专人检查,配套送至工作面,拼装前应检 查管片编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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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千斤顶顶出长度应满足管片拼装要求;
3 拼装前应清理盾尾底部,并检查拼装机运转是否正常;拼装机在旋转时,操作人员应退出管 片拼装作业范围;
4 每环中的第一块拼装定位准确,自下而上,左右交叉对称依次拼装,最后封顶成环; 5 逐块初拧管片环向和纵向螺栓,成环后环面应平整;管片脱出盾尾后应再次复紧螺栓; 6 拼装时保持盾构姿态稳定,防止盾构后退、变坡变向; 7 拼装成环后应进行质量检测,并记录填写报表;
8 防止损伤管片防水密封条、防水涂料及衬垫;有损伤或挤出、脱槽、扭曲时,及时修补或调 换;
9 防止管片损伤,并控制相邻管片间环面平整度、整环管片的圆度、环缝及纵缝的拼接质量, 所有螺栓连接件应安装齐全并及时检查复紧。
6.4.9 盾构掘进中应采用注浆以利于管片衬砌结构稳定,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注浆目的选择浆液材料,沉降量控制要求较高的工程不宜用惰性浆液;浆液的配合比及 性能应经试验确定;
2 同步注浆时,注浆作业应与盾构掘进同步,及时充填管片脱出盾尾后形成的空隙,并应根据 变形监测情况控制好注浆压力和注浆量;
3 注浆量控制宜大于环形空隙体积的 150%,压力宜为 0.2~0.5MPa;并宜多孔注浆;注浆后 应及时将注浆孔封闭;
4 注浆前应对注浆孔、注浆管路和设备进行检查;注浆结束及时清洗管路及注浆设备。
6.4.10 盾构法施工及环境保护的监控内容应包括:地表隆沉、管道轴线监测,以及地下管道保护、 地面建(构)筑物变形的量测等。有特殊要求时还应进行管道结构内力、分层土体变位、孔隙水压力 的测量。施工监测情况应及时反馈,并指导施工。
6.4.11 盾构施工中对已成形管道轴线和地表变形进行监测应符合表 6.4.11 的规定。穿越重要建(构) 筑物、公路及铁路时,应连续监测。
表 6.4.11 盾构掘进施工的管道轴线、地表变形监测的规定 测量项目
量测工具
测点布置
监测频率
地表变形
水准仪
管道轴线
每 5m 设一个监测 盾构前方 20m、后方 30m,监测 2 次/d;盾构后 点,每 30m 设一个监 方 50m,监测 1 次/2d;盾构后方>50m,测 1 次 测断面;必要时须加密 /7d
水准仪、经 工作面后 10 环,监测 1 次/d;工作面后 50 环, 每 5~10 环设一个
监测 1 次/2d;工作面后>50 环,监测 1 次/7d 纬仪、钢尺 监测断面
6.4.12 盾构施工的给排水管道应按设计要求施做现浇钢筋混凝土二次衬砌;现浇钢筋混凝土二次
衬砌前应隐蔽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螺栓应拧紧到位,螺栓与螺栓孔之间的防水垫圈无缺漏; 2 所有预埋件、螺栓孔、螺栓手孔等进行防水、防腐处理; 3 管道如有渗漏水,应及时封堵处理; 4 管片拼装接缝应进行嵌缝处理;
5 管道内清理干净,并进行防水层处理。
6.4.13 现浇钢筋混凝土二次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衬砌的断面形式、结构形式和厚度,以及衬砌的变形缝位置和构造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筋混凝土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和《给 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的有关规定;
3 衬砌分次浇筑成型时,应\先下后上、左右对称、最后拱顶\的顺序分块施工; 4 下拱式非全断面衬砌时,应对无内衬部位的一次衬砌管片螺栓手孔封堵抹平。 6.4.14 全断面的钢筋混凝土二次衬砌,宜采用台车滑模浇筑,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合钢拱模板的强度、刚度,应能承受泵送混凝土荷载和辅助振捣荷载,并应确保台车滑模 在拆卸、移动、安装等施工条件下不变形;
2 使用前模板表面应清理并均匀涂刷混凝土隔离剂,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与已浇筑完成的 内衬搭接宽度不宜小于 200mm,另一端面封堵模板与管片的缝隙应封闭;台车滑模应设置辅助振捣;
3 钢筋骨架焊接应牢固,符合设计要求;
4 采用和易性良好、坍落度适当的泵送混凝土,泵送前应不产生离析; 5 衬砌应一次浇筑成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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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泵送导管应水平设置在顶部,插入深度宜为台车滑模长度的 2/3,且不小于 3m; 2 ) 混凝土浇筑应左右对称、高度基本一致,并应视情况采取辅助振捣;
3 ) 泵送压力升高或顶部导管管口被混凝土埋入超过 2m 时,导管可边泵送边缓慢退出;导管管 口至台车滑模端部时,应快速拔出导管并封堵;
4 ) 混凝土达到规定的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和台车滑模移动时不得损伤已浇筑混凝土; 5 ) 混凝土缺陷应及时修补。
6.5 浅埋暗挖
6.5.1 按工程结构、水文地质、周围环境情况选择施工方案。
6.5.2 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做好加固土层和降排水等开挖施工准备。 6.5.3 开挖前的土层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超前小导管加固土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宜采用顺直,长度 3~4m,直径 40~50mm 的钢管;
2 ) 沿拱部轮廓线外侧设置,间距、孔位、孔深、孔径符合设计要求;
3 ) 小导管的后端应支承在已设置的钢格栅上,其前端应嵌固在土层中,前后两排小导管的重叠 长度不应小于 1m;
4 ) 小导管外插角不应大于 15°;
2 超前小导管加固的浆液应依据土层类型,通过试验选定; 3 水玻璃、改性水玻璃浆液与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应取样进行注浆效果检查,未达要求时,应调整浆液或调整小导管间距; 2 ) 砂层中注浆宜定量控制,注浆量应经渗透试验确定;
3 ) 注浆压力宜控制在 0.15~0.3MPa 之间,最大不得超过 0.5MPa,每孔稳压时间不得小于 2min; 4 ) 注浆应有序,自一端起跳孔顺序注浆,并观察有无串孔现象,发生串孔时应封闭相邻孔; 5 ) 注浆后,根据浆液类型及其加固试验效果,确定土层开挖时间;通常 4~8h 后方可开挖; 4 钢筋锚杆加固土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稳定洞体时采用的锚杆类型、锚杆间距、锚杆长度及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2 ) 锚杆孔距允许偏差:普通锚杆±100mm;预应力锚杆±200mm; 3 ) 灌浆锚杆孔内应砂浆饱满,砂浆配比及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4 ) 锚杆安装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填写记录;
5 ) 锚杆试验要求:同批每 100 根为一组,每组 3 根,同批试件抗拔力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 力值。
6.5.4 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宜用激光准直仪控制中线和隧道断面仪控制外轮廓线;
2 按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方式,内径小于 3m 的管道,宜用正台阶法或全断面开挖; 3 每开挖一榀钢拱架的间距,应及时支护、喷锚、闭合,严禁超挖;
4 土层变化较大时,应及时控制开挖长度;在稳定性较差的地层中,应采用保留核心工的开挖 方法,核心土的长度不宜小于 2.5m;
5 在稳定性差的地层中停止开挖,或停止作业时间较长时,应及时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面; 6 相向开挖的两个开挖面相距约 2 倍管(隧)径时,应停止一个开挖面作业,进行封闭:由另一 开挖面作贯通开挖。
6.5.5 初期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且宜采用湿喷方式;
2 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且变形缝间距不宜大于 15m;
3 支护钢格栅、钢架以及钢筋网的加工、安装符合设计要求;运输、堆放应采取防止变形措施; 安装前应除锈,并抽样试拼装,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 钢格栅、钢架及钢筋网安装检查合格; 2 ) 埋设控制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标志;
3 ) 检查管道开挖断面尺寸,清除松动的浮石、土块和杂物; 4 ) 作业区的通风、照明设置符合规定; 5 ) 做好排、降水;疏干地层的积、渗水;
5 喷射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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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细骨料应采用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 2.5,含水率宜控制在 5%~7%;采用防粘料的 喷射机时,砂的含水率宜为 7%~10%;
3 ) 粗骨料应采用卵石或碎石,粒径不宜大于 15mm; 4 ) 骨料级配应符合表 6.5.5 规定;
表 6.5.5 骨料通过各筛径的累计质量百分数 骨料通过量
(%)
筛孔直径(mm)
0.15 5~7 4~8
0.30 10~15 5~22
0.60 17~22 13~31
1.20 23~31 18~41
2.50 34~42 26~54
5.00 50~60 40~70
10.00 73~82
15.00 100
优 良
62~90 100
3
5 ) 应使用非碱活性骨料;使用碱活性骨料时,混凝土的总含碱量不应大于 3kg/m ;
6 ) 速凝剂质量合格且用前应进行试验,初凝时间不应大于 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 10min; 7 ) 拌合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 8 ) 应控制水灰比;
6 干拌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水泥与砂石质量比宜为 1:4.0~1:4.5,砂率宜取 45%~55%;速凝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 原材料按重量计,其称量允许偏差:水泥和速凝剂均为±2%,砂和石均为±3%;
3 ) 混合料应搅拌均匀,随用随拌;掺有速凝剂的干拌混合料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 20min; 7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工作面平整、光滑、无干斑或流淌滑坠现象;喷射作业分段、分层进行,喷射顺序由下而上; 2 ) 喷射混凝土时,喷头应保持垂直于工作面,喷头距工作面不宜大于 1°; 3 ) 采取措施减少喷射混凝土回弹损失;
4 ) 一次喷射混凝土的厚度:侧壁宜为 60~100mm,拱部宜为 50~60mm 分层喷射时,应在前 一层喷混凝土终凝后进行;
5 ) 钢格栅、钢架、钢筋网的喷射混凝土保护层不应小于 20mm;
6 ) 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 2h 后进行养护,时间不小于 14d;冬期不得用水养护;混凝土强度低 于 6MPa 时不得受冻;
7 ) 冬期作业区环境温度不低于 5℃;混合料及水进入喷射机口温度不低于 5℃; 8 喷射混凝土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输送能力和输送距离应满足施工要求; 2 ) 应满足喷射机工作风压及耗风量的要求;
3 ) 输送管应能承受 0.8MPa 以上压力,并有良好的耐磨性能; 4 ) 应保证供水系统喷头处水压不低于 0.15~0.20MPa;
5 ) 应及时检查、清理、维护机械设备系统,使设备处于良好状况; 9 操作人员应穿着安全防护衣具;
10 初期衬砌应尽早闭合,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应及时进行背后注浆,以防止土体扰动造 成土层沉降;
11 大断面分部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 6.5.6 施工监控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控量测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1 ) 开挖面土质和支护状态的观察; 2 ) 拱顶、地表下沉值; 3 ) 拱脚的水平收敛值。
2 测点应紧跟工作面,离工作面距离不宜大于 2m,且宜在工作面开挖以后 24h 测得初始值。 3 量测频率应根据监测数据变化趋势等具体情况确定和调整;量测数据应及时绘制成时态曲 线,并注明当时管(隧)道施工情况以分析测点变形规律。
4 监控量测信息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6.5.7 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初期支护基本稳定,且衬砌检查合格后进行;
2 防水层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管道工程宜采用柔性防水层;
3 清理混凝土表面,剔除尖、突部位,并用水泥砂浆压实、找平,防水层铺设基面凹凸高差不 应大于 50mm,基面阴阳角应处理成圆角或钝角,圆弧半径不宜小于 50mm;
4 初期衬砌表面塑料类衬垫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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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衬垫材料应直顺,用垫圈固定,钉牢在基面上;固定衬垫的垫圈,应与防水卷材同材质,并 焊接牢固;
2 ) 衬垫固定时宜交错布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钉距防水卷材外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0.5m;
3 ) 衬垫材料搭接宽度不宜小于 500mm; 5 防水卷材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牢固地固定在初期衬砌面上;采用软塑料类防水卷材时,宜采用热焊固定在垫圈上; 2 ) 采用专用热合机焊接;双焊缝搭接,焊缝应均匀连续,焊缝的宽度不应小于 10mm; 3 ) 宜环向铺设,环向与纵向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4 ) 相邻两幅防水卷材的接缝应错开布置,并错开结构转角处,且错开距离不宜小于 600mm;
5 ) 焊缝不得有漏焊、假焊、焊焦、焊穿等现象;焊缝应经充气试验,合格条件为:气压 0.15MPa, 经 3min 其下降值不大于 20%。
6.5.8 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防水层验收合格后,结构变形基本稳定的条件下施作; 2 采取措施保护防水层完好;
3 伸缩缝应根据设计设置,并与初期支护变形缝位置重合;止水带安装应在两侧加设支撑筋, 并固定牢固,浇筑混凝土时不得有移动位置、卷边、跑灰等现象;
4 模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模板和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设计要求,使用前应经过检查,重复使用时应经修 整;
2) 模板支架预留沉落量为:0~30mm; 3 ) 模板接缝拼接严密,不得漏浆;
4 ) 变形缝端头模板处的填缝中心应与初期支护变形缝位置重合,端头模板支设应垂直、牢固; 5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应按施工方案划分浇筑部位;
2 ) 灌筑前,应对设立模板的外形尺寸、中线、标高、各种预埋件等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并填写 记录;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灌筑;
3 ) 应从下向上浇筑,各部位应对称浇筑振捣密实,且振捣器不得触及防水层; 4 ) 应采取措施做好施工缝处理; 6 泵送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坍落度为 60~200mm;
2 ) 碎石级配,骨料最大粒径?25mm;
3) 减水型、缓凝型外加剂,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掺加防水剂、微膨胀剂时应以动态运转试验 控制掺量;
4 ) 骨料的含碱量控制符合本规范第 6.5.5 条的规定;
7 拆模时间应根据结构断面形式及混凝土达到的强度确定;矩形断面,侧墙应达到设计强度的 70%;顶板应达到 100%。
6.6 定向钻及夯管
6.6.1 定向钻及夯管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6.6.2 定向钻施工前应检查下列内容,确认条件具备时方可开始钻进:
1 设备、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设备应安装牢固、稳定,钻机导轨与水平面的夹角符合入土角要求; 2 ) 钻机系统、动力系统、泥浆系统等调试合格; 3 ) 导向控制系统安装正确,校核合格,信号稳定; 4 ) 钻进、导向探测系统的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
2 管道的轴向曲率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材轴向弹性性能和成孔稳定性的要求; 3 按施工方案确定入土角、出土角;
4 无压管道从竖向曲线过渡至直线后,应设置控制井;控制井的设置应结合检查井、入土点、 出土点位置综合考虑,并在导向孔钻进前施工完成;
5 进、出控制井洞口范围的土体应稳固;
6 最大控制回拖力应满足管材力学性能和设备能力要求,总回拖阻力的计算可按式(6.6.2-1)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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