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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68-200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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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后胶圈应位置正确,无扭曲等现象;双道橡胶圈的单口水压试验合格;

检查方法:逐个接口检查;检查施工方案及施工记录,单口水压试验记录;用钢尺、探尺量测。 3 聚乙烯管、聚丙烯管接口熔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焊缝应完整,无缺损和变形现象;焊缝连接应紧密,无气孔、鼓泡和裂缝;电熔连接的电阻 丝不裸露;

2 ) 熔焊焊缝焊接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

3 ) 热熔对接连接后应形成凸缘,且凸缘形状大小均匀一致,无气孔、鼓泡和裂缝;接头处有沿 管节圆周平滑对称的外翻边,外翻边最低处的深度不低于管节外表面;管壁内翻边应铲平;对接错 边量不大于管材壁厚的 10%。且不大于 3mm。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熔焊连接工艺试验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检查熔焊连接施工记录、熔 焊外观质量检验记录、焊接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外观质量全数检查;熔焊焊缝焊接力学性能试验每 200 个接头不少于 1 组;现场进 行破坏性检验或翻边切除检验(可任选一种)时,现场破坏性检验每 50 个接头不少于 1 个,现场内翻 边切除检验每 50 个接头不少于 3 个;单位工程中接头数量不足 50 个时,仅做熔焊焊缝焊接力学性 能试验,可不做现场检验。

4 卡箍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接头连接时,应连接件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连接部 位无扭曲、变形;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

一般项目

5 承插、套筒式接口的插入深度应符合要求,相邻管口的纵向间隙应不小于 10mm;环向间隙 应均匀一致;

检查方法:逐口检查,用钢尺量测;检查施工记录。

6 承插式管道沿曲线安装时的接口转角,玻璃钢管的不应大于本规范第 5.8.3 条的规定;聚乙 烯管、聚丙烯管的接口转角应不大于 1.5°;硬聚氯乙烯管的接口转角应不大于 1.0°;

检查方法:用直尺量测曲线段接口;检查施工记录。

7 熔焊连接设备的控制参数满足焊接工艺要求;设备与待连接管的接触面无污物,设备及组合 件组装正确、牢固、吻合;焊后冷却期间接口未受外力影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专用熔焊设备质量合格证明书、校检报告,检查熔焊记录。

8 卡忙箍连接、法兰连接、钢塑过渡连接件的钢制部分以及钢制螺栓、螺母、垫圈的防腐要求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检验报告。 5.10.9 管道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管道埋设深度、轴线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压力管道严禁倒坡;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2 刚性管道无结构贯通裂缝和明显缺损情况;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

3 柔性管道的管壁不得出现纵向隆起、环向扁平和其他变形情况;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测量记录。

4 管道铺设安装必须稳固,管道安装后应线形平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记录。

一般项目

5 管道内应光洁平整,无杂物、油污;管道无明显渗水和水珠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渗漏水程度检查按本规范附录 F 第 F.0.3 条执行。 6 管道与井室洞口之间无渗漏水; 检查方法:逐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 管道内外防腐层完整,无破损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8 钢管管道开孔应符合本规范第 5.3.11 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逐个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9 闸阀安装应牢固、严密,启闭灵活,与管道轴线垂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 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10.9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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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

检查项目

表 5.10.9 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mm)

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 范围

15 30 ±10 ±30 ±15 ±30

每节管

1

点数

检查方法

1

水平轴线

无压管道 压力管道 无压管道 压力管道 无压管道 压力管道

经纬仪测量或挂 中线用钢尺量测

2 管底高程

D ?1000 i D >1000 i

水准仪测量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采用顶管、盾构、浅埋暗挖、地表式水平定向钻及夯管等方法进行不开槽施工的 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

6.1.2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沿线的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周 围环境情况,以及沿线地下与地上管线、周边建(构)筑物、障碍物及其他设施的详细资料进行核实 确认;必要时应进行坑探。

6.1.3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顶管法施工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 顶进方法比选和顶管段单元长度的确定; 2 ) 顶管机选型及各类设备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3 ) 工作井位置选择、结构类型及其洞口封门设计; 4 ) 管节、接口选型及检验,内外防腐处理; 5 ) 顶管进、出洞口技术措施,地基改良措施; 6 ) 顶力计算、后背设计和中继间设置; 7 ) 减阻剂选择及相应技术措施; 8 ) 施工测量、纠偏的方法;

9 ) 曲线顶进及垂直顶升的技术控制及措施; 10) 地表及构筑物变形与形变监测和控制措施; 11) 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2 盾构法施工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 盾构机的选型与安装方案;

2 ) 工作井的位置选择、结构形式、洞门封门设计; 3 ) 盾构基座设计,以及始发工作井后背布置形式; 4 ) 管片的拼装、防水及注浆方案;

5 ) 盾构进、出洞口的技术措施,以及地墓、地层加措施; 6 ) 掘进施工工艺、技术管理方案;

7 ) 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方式及管道内断面布置; 8 ) 掘进施工测量及纠偏措施;

9 ) 地表变形及周围环境保护的要求、监测和控制措施; 10) 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3 浅埋暗挖法施工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 土层加固措施和开挖方案; 2 ) 施工降排水方案;

3 ) 工作井的位置选择、结构类型及其洞口封门的设计井内布置; 4 ) 施工程序(步序)设计;

5 ) 垂直运输、水平运输方式及管道内断面布置;

6 ) 结构安全和环境安全、保护的要求、监测和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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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4 地表式定向钻法施工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 定向钻的入土点、出土点位置选择;

2 ) 钻进轨迹设计(入土角、出土角、管道轴向曲率半径要求); 3 ) 确定终孔孔径及扩孔次数,计算管道回拖力,管材的选用; 4 ) 定向钻机、钻头、钻杆及扩孔头、拉管头等的选用; 5 ) 护孔减阻泥浆的配制及泥浆系统的布置;

6 ) 地面管道布置走向及管道材质、组对拼装、防腐层要求;

7 ) 导向定位系统设备的选择及施工探测(测量)技术要求、控制措施; 8 ) 周围环境保护及监控措施。

5 夯管法施工方案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 工作井位置选择、结构类型、尺寸要求及其进、出洞口技术措施; 2 ) 计算锤击力,确定管材、规格;

3 ) 夯管锤及辅助设备的选用及作业要求; 4 ) 减阻技术措施;

5 ) 管组对焊接、防腐层施工要求,外防腐层的保护措施; 6 ) 施工测量技术要求、控制措施; 7 ) 管内土排除方式;

8 ) 周围环境控制要求及监控措施; 9 ) 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6.1.4 不开槽施工方法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管顶进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现场条件,经 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采用敞口式(手掘式)顶管机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管底以下不小于 0.5m 处,并应采取措施, 防止其他水源进入顶管的管道;

2 ) 周围环境要求控制地层变形、或无降水条件时,宜采用封闭式的土压平衡或泥水平衡顶管机 施工;

3 ) 穿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重要管线和防汛墙等时,应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

4 ) 小口径的金属管道,无地层变形控制要求且顶力满足施工要求时,可采用一次顶进的挤密土 层顶管法。

2 盾构机选型,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管道的外径、埋深和长度),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施工现 场及周围环境安全等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 浅埋暗挖施工方案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设计(隧道断面和结构形式、埋深、长度),工程水文 地质条件,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安全等要求,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 定向钻机的回转扭矩和回拖力确定,应根据终孔孔径、轴向曲率半径、管道长度,结合工程 水文地质和现场周围环境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后确定,并应有一定的安全储备;导向 探测仪的配置应根据定向钻机类型、穿越障碍物类型、探测深度和现场探测条件选用。

5 夯管锤的锤击力应根据管径、钢管力学性能、管道长度,结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周围环 境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有一定的安全储备。

6 工作井宜设置在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的位置。

6.1.5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 制定防止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抢险设备、器材等物资。

6.1.6 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法、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对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采用土体加固 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措施。

6.1.7 根据设计要求、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对管(隧)道沿线影响范围地表或地下管线等建(构) 筑物设置观测点,进行监控测量。监控测量的信息应及时反馈,以指导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1.8 监控测量的控制点(桩)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3.1.7 条的规定,每次测量前应对控制点(桩)进 行复核,如有扰动,应进行校正或重新补设。

6.1.9 施工设备、装置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设备、主要配套设备和辅助系统安装完成后,应经试运行及安全性检验,合格后方可掘 进作业;

2 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设备操作要领,熟悉施工方法、各项技术参数,考试合格方可上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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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隧)道内涉及的水平运输设备、注浆系统、喷浆系统以及其他辅助系统应满足施工技术要 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 施工供电应设置双路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动力、照明应分路供电,作业而移动照明应采用 低压供电;

5 采用顶管、盾构、浅埋暗挖法施工的管道工程,应根据管(隧)道长度、施工方法和设备条件 等确定管(隧)道内通风系统模式;设备供排风能力、管(隧)道内人员作业环境等还应满足国家有关 标准规定;

6 采用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起重设备必须经过起重荷载计算;

2 ) 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 起重作业前应试吊,吊离地面 100mm 左右时,应检查重物捆扎情况和制动性能,确认安全 后方可起吊;起吊时工作井内严禁站人,当吊运重物下井距作业面底部小于 500mm 时,操作人员方 可近前工作;

4 ) 严禁超负荷使用;

5 ) 工作井上、下作业时必须有联络信号;

7 所有设备、装置在使用中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6.1.10 顶管施工的管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节的规格及其接口连接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筋混凝土成品管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顶 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 640 的规定,管节及接口的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管制作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5 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且焊缝等级应不低于Ⅱ级;外防 腐结构层满足设计要求,顶进时不得被土体磨损;

4 双插口、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钢材部分制作与防腐应按钢管要求执行; 5 玻璃钢管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 橡胶圈应符合本规范第 5.6.5 条规定及设计要求,与管节粘附牢固、表面平顺; 7 衬垫的厚度应根据管径大小和顶进情况选定。

6.1.11 盾构管片的结构形式、制作材料、防水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铸铁管片、钢制管片应在专业工厂中生产;

2 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片时,应按管片生产的工艺流程,合理布置场地、管片养护装置等; 3 钢筋混凝土管片的生产,应进行生产条件检查和试生产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批量生产; 4 管片堆放的场地应平整,管片端部应用枕木垫实;

5 管片内弧面向上叠放时不宜超过 3 层,侧卧堆放时不得超过 4 层,内弧面不得向下叠放,否 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 施工现场管片安装的螺栓连接件、防水密封条及其他防水材料应配套存放,妥善保存,不得 混用。

6.1.12 浅埋暗挖法施工的工程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6.1.13 水平定向法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聚乙烯管或钢管;夯管法施工采用钢管,管材的规 格、性能还应满足施工方案要求;成品管产品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5 章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且 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接口应焊接,聚乙烯管接口应熔接;

2 钢管的焊缝等级应不低于Ⅱ级;钢管外防腐结构层及接口处的补口材质应满足设计要求,外 防腐层不应被土体磨损或增设牺牲保护层;

3 钻定向钻施工时,轴向最大回拖力和最小曲率半径的确定应满足管材力学性能要求,钢管的 管径与壁厚之比不应大于 100,聚乙烯管标准尺寸比宜为 SDR11;

4 夯管施工时,轴向最大锤击力的确定应满足管材力学性能要求,其管壁厚度应符合设计和施 工要求;管节的圆度不应大于 0.005 管内径,管端面垂直度不应大于 0.001 管内径、且不大于 1.5mm。 6.1.14 施工中应做好掘进、管道轴线跟踪测量记录。 6.1.15 管道的功能性试验符合本规范第 9 章的规定。

6.2 工作井

6.2.1 工作井的结构必须满足井壁支护以及顶管(顶进工作井)、盾构(始发工作井)推进后座力作用 等施工要求,其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择在管道井室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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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便于排水、排泥、出土和运输;

3 尽量避开现有构(建)筑物,减小施工扰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顶管单向顶进时宜设在下游一侧。

6.2.2 工作井围护结构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邻近建(构)筑物、地下与地上管线情况,以及结 构受力、施工安全等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2.3 工作井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应根据工作井的尺寸、结构形式、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支护(撑)形式;

3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开挖与 支撑;

4 井底应保证稳定和干燥,并应及时封底;

5 井底封底前,应设置集水坑,坑上应设有盖;封闭集水坑时应进行抗浮验算; 6 在地面井口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防汛墙和防雨设施; 7 井内应设置便于上、下的安全通道。

6.2.4 顶管的顶进工作井、盾构的始发工作井的后背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背墙结构强度与刚度必须满足顶管、盾构最大允许顶力和设计要求;

2 后背墙平面与掘进轴线应保持垂直,表面应坚实平整,能有效地传递作用力;

3 施工前必须对后背土体进行允许抗力的验算,验算通不过时应对后背土体加固,以满足施工 安全、周围环境保护要求;

4 顶管的顶进工作井后背墙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上、下游两段管道有折角时,还应对后背墙结构及布置进行设计;

2 ) 装配式后背墙宜采用方木、型钢或钢板等组装,底端宜在工作坑底以下且不小于 500mm; 组装构件应规格一致、紧贴固定,后背土体壁面应与后背墙贴紧,有孔隙时应采用砂石料填塞密实;

3 ) 无原土作后背墙时,宜就地取材设计结构简单、稳定可靠、拆除方便的人工后背墙;

4 ) 利用已顶进完毕的管道作后背时,待顶管道的最大允许顶力应小于已顶管道的外壁摩擦阻 力,后背钢板与管口端面之间应衬垫缓冲材料,并应采取措施保护已顶入管道的接口不受损伤。

6.2.5 工作井尺寸应结合施工场地、施工管理、洞门拆除、测量及垂直运输等要求确定,且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顶管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应根据顶管机安装和拆卸、管节长度和外径尺寸、千斤顶工作长度、后背墙设置、垂直运土 工作面、人员作业空间和顶进作业管理等要求确定平面尺寸;

2 ) 深度应满足顶管机导轨安装、导轨基础厚度、洞口防水处理、管接口连接等要求;顶混凝土 管时,洞圈最低处距底板顶面距离不宜小于 600mm;顶钢管时,还应留有底部人工焊接的作业高度。

2 盾构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平面尺寸应满足盾构安装和拆卸、洞门拆除、后背墙设置、施工车架或临时平台、测量及垂 直运输要求;

2 ) 深度应满足盾构基座安装、洞口防水处理、井与管道连接方式要求,洞圈最低处距底板顶面 距离宜大于 600mm。

3 浅埋暗挖竖井的平面尺寸和深度应根据施工设备布置、土石方和材料运输、施工人员出入、 施工排水等的需要以及设计要求进行确定。 6.2.6 工作井洞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留进、出洞口的位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 洞口土层不稳定时,应对土体进行改良,进出洞施工前应检查改良后的土体强度和渗漏水情 况;

3 设置临时封门时,应考虑周围土层变形控制和施工安全等要求。封门应拆除方便,拆除时应 减小对洞门土层的扰动;

4 顶管或盾构施工的洞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洞口应设置止水装置,止水装置联结环板应与工作井壁内的预埋件焊接牢固。且用胶凝材料 封堵;

2 ) 采用钢管做预埋顶管洞口时,钢管外宜加焊止水环; 3 ) 在软弱地层,洞口外缘宜设支撑点;

5 浅埋暗挖施工的洞口影响范围的土层应进行预加固处理。 6.2.7 顶管的顶进工作井内布置及设备安装、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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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后胶圈应位置正确,无扭曲等现象;双道橡胶圈的单口水压试验合格;检查方法:逐个接口检查;检查施工方案及施工记录,单口水压试验记录;用钢尺、探尺量测。3聚乙烯管、聚丙烯管接口熔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缝应完整,无缺损和变形现象;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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