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权利 第1课时 公民基本权利
1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能力目标 知识目标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
感受享有公民权利在个人成长及参与公共生活中的作用;体味公民权利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价值 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学会依法行使权利,提高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知道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懂得享有这些权利的重要性;知道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了解其实现的具体方式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母给她起名叫刘斐(化名)。刘斐在父母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她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校园。刘斐喜欢绘画,升入初中后,她的两幅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采用。刘斐品学兼优,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的称号。高中毕业的暑假她参加勤工俭学,获得1000元收入。在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年满18周岁的刘斐给自己满意的代表候选人投下庄严的赞成票。
问题:请说说材料中体现了刘斐享有的哪些权利。
提示:姓名权、被抚养权、受教育权、著作权、荣誉权、劳动权、选举权。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活动一:小云家的一天
设计意图:通过描述小云一家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一天的生活情境,引导学生思考其中体现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初步认知这些权利,体会这些权利对于一家人幸福生活的意义,帮助学生从具体生活中了解权利的广泛性,感受公民基本权利的价值。
1.指导学生在阅读材料基础上对人物具体行为所体现的权利进行自主思考,加深对公民权利的理解。
2.学生在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将自己的答案在全班分享,提出认知疑惑,展示思维过程,开展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对话与交流。
3.教师适时对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提炼,特别是要注意引导学生从具体行为中加以提升,准确概括和表述基本权利名称,了解其具体内容。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活动二:投上宝贵的一票
“我这次回家,主要是来参加村委班子的换届选举。选好村委班子,是搞好村建设的关键。我要珍惜这神圣的一票,选好村里当家人!”从外地打工回家的某村民杨某真诚地说。为了这宝贵神圣的一票,在外打工人员有的按规定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投,有的则借机回乡参加选举。
1.公民享有选举权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提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公民行使选举权有什么意义?
提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二)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监督权
活动三:探究监督权的行使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认知公民监督权,知晓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和方式,理解监督权的积极意义,学会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同时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
1.阅读教材“探究与分享”栏目。
2.罗先生实名举报是在行使什么权利?他在举报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提示:行使监督权。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等等。
3.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权力的使用,公民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采用哪些方式进行监督?这些监督有什么积极意义?
归纳总结: 政治权利和自由 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政治自由 游行、示威的自由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向有关国家监督权 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服务 目标导学二:人身自由 活动四:维护英烈尊严,让法律挺身而出
2016年8月15日,“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迎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洪某受到应有的惩戒。同年9月20日,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某、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胜诉,二被告被判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施行给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我国通过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捍卫和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活动五:权利辨析——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某校八年级学生张某为了集邮,竟然大量私拆、毁弃他人信件。 思考:张某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 提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归纳总结:人身自由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目标导学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活动六:情景再现——抓小偷
设计意图:通过设置警察因公务征用摩托车的具体情境,让学生感知国家维护公民财产权的方式。
1.阅读教材“探究与分享”栏目。
2.警察征用摩托车的行为涉及公民的哪项基本权利?
3.学生将自主思考的答案在全班分享交流,不断修正观点,养成全面看问题的思维习惯,提升认知能力。
归纳总结:此案例中,对财产的维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警察小郑抓获抢劫女士皮包的男子,积极维护该女士的财产权;二是警察小郑因公务征用他人摩托车时,及时告知车主可以依法申领补偿,维护了摩托车车主的财产权。
活动七:材料链接——教育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
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三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
第三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三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思考:国家采取以上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有什么意义? 提示: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归纳总结: 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财产权 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劳动权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物质帮助权 助的权利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受教育权 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和其他文化文化权利 活动的自由 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三、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及宪法是怎样保护的,知道了这些基本权利的重要性,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权利意识,能够在社会中依法维护自己的各项权利。
3 板书设计
4 教学反思
本节课内容较为单一,从三个方面学习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起来并不难,但理解起来有难度,很多权利名词较为抽象,不利于学生理解;但结合教材中的例子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能够当堂掌握。另外关于公民的权利,学生的学习兴趣较大,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强,给本节课的学习提供了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