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总额组成: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 + 奖金(年终奖、绩效奖等) +各种补贴(各 子公司参照
执行)。
七、工资的评定
1、集团管理人员工资均由集团董事长、运营总监、人事行政总监商讨确定。 2、各子公司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逐级上报,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八、工资发放的计算办法
1、基础工资 =工资基数 -绩效工资 ; 2、绩效工资 =工资基数 *x%;
3、集团统一计算工资办法:日工资 =(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 / 应出勤天数
九、核发程序
1、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唯一合法机构。财务人员根据董事长
经理)签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
( 总
2、公司财务人员依据董事长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3、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年终奖金经核定达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 表等手续后,经
董事长审核签批。奖励工资和奖金由财务部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 放。
第四章 员工福利制度
为保障员工利益,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福 利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公司薪 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安全感, 向心力,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可参照设定) 。
第一节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四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 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
( 一 ) 养老保险 ( 二) 基本医疗保险
( 三) 失业保险 ( 四) 生育险 ( 五) 工伤保险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保险基数以及缴纳费用的核定,财务部负责转帐。 第七条 企业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
( 一 ) 补贴福利 ( 二) 休假福利
( 三) 培训福利
第二节 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八条 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比例为公司 20%,个人 8%。
第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同上。费用缴纳比例为公司 7%,个人 2%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数同上。费用缴纳比例为公司 2%,个人 1%。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数同上。费用缴纳比例为公司 1.2%。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基数同上。费用缴纳比例为公司 0.5%。 第十三条 公司提供的补贴福利包括:
(1) 午餐补贴。 (2) 电话补贴 (3) 交通补贴
第十四条 休假福利:
(1)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有相关证明。
(2) 婚假:适龄员工婚假 3 天,符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 (男 25岁、女 23 岁)的员工 婚假 7 天; (3) 产假:女员工产假 90 天。
(4)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 ( 父母、配偶、儿女 ) 亡故,丧假 3 天。
第十五条 交通工具福利(仅限于公司一定级别以上管理人员及有特定需要人员) 第十六条 教育培训福利:公司人才战略发展规划,由人力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 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教育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公费进修等。
第十七条 设施福利: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 操而设立的项目,
包括创建文化娱乐场所,组织旅游,开展文体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 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
第三节 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统一在公司参保。
第十九条 在公司参保的,保险费由财务部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 除。
第二十条 参保与补钱的标准均按照公司各级别所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凡入职公司试用期结束,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的,由人力资源部直接给 予办理参保。 第二十二条 如员工从未办理过参保的,自己又不愿办理参保的,公司不予补钱。 第二十三条 月出勤不满 12 天的员工,该月全部保险费用由自己承担。
第二十四条 在产假期间的员工,产假期间的保险费企业承担,超出产假的时间保 险费用由自己承担。
第二十五条 如员工在原单位有保险,并且保险费用由原单位缴纳的,公司不再给 予保险补钱,因为国家统筹保险只能享受一份。
第二十六条 女性员工年龄在 40 岁以上的,男性员工年龄在 45 岁以上的,进入公 司时不再享受保险政策,其保险费用在工资中包含。
第二十七条 各子公司参照设定相应标准。
第二十八条 农民工不在本保险政策享受范围之内,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者,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1、人力资源负责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归口管理,建立、整理、保存、接转本单位 人员的的人事档案。
2、人事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严格保密, 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各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档案资料分类:
1、一级档案:是员工被公司录用进入试用期时递交的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员 工简历表、面试
记录资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职称证、户口本。
2、二级档案:为员工转正后的任职情况资料、 培训情况资料、 工资待遇资料; 鉴定、 考核材料;
奖励和处分材料;学历、职称变化资料、及其它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三、归档要求:
1、一级档案中,除员工应聘、面试记录资料为原件,其它均应为复印件; 2、二级档案中凡公司内部形成的有关材料均为原件,员工获得学历或职称考试,参
加学习培训或各种会议等外部活动形成的档案材料可以用复印件存档
3、归档材料应做到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本人签字。 4、归档的材料须经各单位或组织机构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应盖章后方能归档。
5、归档的档案,一般使用 A4 规格的办公纸,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 黑墨水书写,不
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6、归档材料应编排有序,目录清楚。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进行归档。
四、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员工进入公司工作,人力资源部有责任为其建立相关人事档案。 2、员工的人事档案,每人一份,按单位和部门归档。
3、新员工在经过面试、 复试,办理完入职手续后进入试用期, 从进入试用期之日起, 为该员工正
式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并检查该员工一级人事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如有缺漏, 应提醒员工本人及时补齐,有特殊情况应做出书面解释附在本人档案资料中。
4、员工试用结束、办理转正手续后,员工转正审批的各项资料,要及时存入该员工 档案中。 5、员工终止聘用关系, 员工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核对、 整理本人档
案材料,在人事档案袋上加注“离职员工”字样及离职时间,将该档案另行 存放,并至少保留一年以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离职后,其档案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6、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员要负责对正式员工的二级档案的收集, 整理
工作,主动和各有关部门协调好员工二级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使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完 成归档。
7、人事档案柜的钥匙必须有专人保管,管理人员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员工人 事档案中涉及个
人秘密的内容。
五、人事档案的借阅规定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要借阅人事档案时,可办理档案借阅手续,经人事行政总监 批准方可借阅。 2、本公司员工档案只限部门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借阅,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只 限分管领导、董
事长借阅,各分公司档案只限总监级级以上管理人员借阅。
3、借阅档案人对被查阅档案资料负保密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1、人力资源部销毁档案时,档案保管员应事先填制《档案销毁记录表》 ,并报董事 长(总经理)
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
3、已销毁的档案要在“宗卷目录”上注明“销毁” ,监销人应在《档案销毁记录表》 上签字,并
注明销毁日期。
第六章 员工关系管理
第一节 员工调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配合集团的所有经营项目及管理需要, 充分合理的利用人力资源, 使公司人力资 本最大化并充分发挥,员工可在集团内部不同岗位之间进行横向和纵向调动。
二、适用对象: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和子公司所有员工。 三、岗位调动:
1、调动共分为三种:公司之间调动、公司部门之间调动、公司部门内部调动;
2、集团公司与各公司之间人员调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实施,各公司部门之 间调动由各子公
司负责人组织实施, 各公司部门内部之间的岗位调动由部门主管根据本部 门实际情况,自行处理。
3、各子公司部门外部之间主管人员以上(包含主管)的调动由各子公司管理班子讨 论决定后,人力
资源部负责拟办调动手续,主管以下人员的调动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 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四、上任:
奉调员工接到通知后, 部门主管应于 7 日内,其他人员应于 3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 新职。如到期不报到,又没有充分理由说明原因并取得部门主管认可的,视为旷工。
五、工作移交:
奉调人员调离本岗位之前,需对自己的工作内容进行文字性总结,并对自己所用公
司固定资产进行清点,以确保交接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
六、调任人员当月工资发放
1、在新部门报到前按原工资标准及出勤天数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