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资费用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各种资料。 ⑵ 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考勤制度。要求:
工资表上的人名须经劳资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查,临时工须有合格的证明,以防虚设人名,冒领工资;
调动工作和变更工资标准须有劳资部门(人力资源部)的正式批准文件,以防多计工资总额,侵吞余额;
考勤记录和产量记录须有车间负责人的签章,以防多记工时产量等现象; 离职人员应及时从工资表中除去,以防继续领发工资,等等。
⑶ 强化审查手续。由于工资的构成内容复杂,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各种津贴、奖金以及浮动工资等,而计算手续又相当繁琐,不仅要计算应发工资,还要计算代扣款项、实发工资等。所以,即使不发生作弊行为,但差错则在所难免。为此,必须强化审查复核工作。要求:重复计算每一张工资表,至少计算两遍;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经常性的审查其他人员的工作;每一张工资表都应经过劳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会部门和审计部门多环节的复查等。
⑷ 创造条件,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工资。具体做法是:为单位的全体职工在同一定点储蓄所内开设活期存款账户,每月计算出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实发工资后,将工资结算单交给职工,而资金则一并交存储蓄所分别划入每个职工的存款户内。这样,既可简化工资发放手续,减少现金流通,保证现金安全,又可将工资发放业务改变为“集体整存,个人零取”的储蓄业务,将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止工资业务中的差错和弊端。 3、借款支出现金的内部控制
一般情况下,发生出差借款和其他公务性借款业务时,需要支付现金。该类业务相对较简单,对其实施内部控制,应符合三个方面的要求:
⑴ 借款人需要预支现金时,首先应填制“借款单”,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交财务主管审核领导批准,出纳员据以支付出现金;
⑵ 会计部门应当根据“借款单”编制付款凭证,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注销明细账上的有关记录; ⑶ 严格禁止非公务性借款行为,不得以便条作为借款手续,更上不能搞口头承诺,君子协定。 二、供应过程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㈠ 供应过程业务内部控制的要求
供应过程包括商品、材料和固定资产的供应。它一般由签订合同、验收材料或商品入库、结算支付货款三个环节构成。对供应过程业务要求:
1.采购计划、订货、验收、结算等工作必须分工负责。
2.采购人员除特别授权外只能按批准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采购内容。 3.除零星采购外,采购业务均需签订合同。
4.采购货款必须经过审核、核对合同,方可付款结算。
5.采购货款除小额采购外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6.采购的物资必须经过验收方可入库。
7.采购过程的损耗必须查明原因,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理。 8.应付账款明细账与总账应定期核对。 ㈡ 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 1.填写“请购单”,办理申请手续
企业各部门所需要的材料、商品和其他物资,或者仓库认为某种货物储备量已达到最低储备限额而需要补充时,应当通过填写“请购单”的方式,申请购货。“请购单”是通知供应部门进行采购活动的一种业务通知凭证,由申请购货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授权采购人员办理购货手续。采用这种方式,使每一次采购业务都能有相应的依据,并建立在有计划的基础之上,对于防止盲目采购,节约使用资金,分清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都有一定的作用。
“请购单”一般采用两张复写方式,详细注明:请购部门、请购物资名称 、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日期及用途等内容,一并交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据此办理订货手续后,将其中一张退回请购部门,以示答复。
2.签订“定货单”,规范采购活动
如前所述,企业中除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随时办理外,大宗购买业务应尽可能签定(签订)合同并采用定货单制度,以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定货单”是供应部门进行采购活动的一种业务执行凭证,也是购销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一种条约,它不仅使采购业务在开始时就置于控制的范围之内,而且便于使整个采购业务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上都能查询其执行情况。
“定货单”可据实际情况,采用数张复写方式,其中一张送交销货单位,请求发货;一张转交仓库保管部门,作为核收物品时与发票核对的依据,即验收货物的依据;一张留作存根,在供应部门归档保存,以便为所有的定货与到货情况进行查对、分析。 3.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采购部门购买回的各种材料物品,都应及时送交仓库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对照销货单位的发货票和购货定单等,对每一种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严格查验,在保证正确、相符的基础上填写“入库单”(或收料单)。“入库单”是证明材料或商品已经验收入库的会计凭证,由仓库验收人员填制,并取得采购人员的签字后,一张留存,登记仓库台账,一张退给采购部门进行业务核算,一张送交会计部门。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部门与仓库之间的经济责任,保证入库物资的准确性、安全性。
4.强化审查制度,严格审核购货业务的各种凭证
会计部门在正式记录采购业务、支付货款之前,应对各有关部门送来的各种原始凭证,包括发货票、运费收据、入库单以及定货单等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对。不仅审查每一凭证的购货数量、金额计算的正确性,还要检查各种凭证之间是否内容一致、时间统一、责任明确、手续清楚等。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合理解决。在此基础上,编制付款凭证,由出纳员结算支付货款,并按
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和方式实施内部控制,使两种业务的内部控制统一起来。 三、生产成本内部控制制度
1.成本的计算必须以原始记录为依据。 2.成本计算必须具有健全的原始凭证。 3.应该进行定额管理。
4.在产品、产成品的转移必须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5.必须定期对在产品和完工产品进行清点。 6.费用分配表必须进行审核方可进行转账处理。 7.成本计算表必须经过审核。 ㈠ 生产成本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 1.成本计算基础工作设计
成本计算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⑴ 制定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确定哪些费用构成产品成本,是对费用处理的依据。 ⑵ 制定成本计算原始记录,是确定费用归集、分配和成本计算的依据。 ⑶ 制定消耗定额,是成本控制、分析、以及费用分配的依据。 ⑷ 制定其它有关制度,如领料退料制度、在产品和产成品盘点制度等。 ⑸ 确定成本计算的截止日,作为本期费用与下期费用划分的标准。 2.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
成本计算方法应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管理规模来确定,并力求成本计算方法的合理。
⑴ 确定成本项目。成本项目反映了产品成本的构成情况,并有利于成本分析与控制。成本项目按费用要素确定,设置原材料、燃料、动力、辅助材料、工资、制造费用等项目。
⑵ 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方法。企业生产有单件生产、小批量生产、大量生产等情况,生产工艺有装配式和连续式的情况。根据这些特点,可以分别以品种、类别、加工步骤为成本计算对象,并分别选择品种法、分步法、定额比例法(分批法)等成本计算方法。各种计算方法一旦确定财务必须备案,不得随意调整。
⑶ 确定费用确认和分配的标准。费用确认的标准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大修理费用的计提与摊销方法。费用分配的标准指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如制造费用分配时可采用工时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消耗定额比例法等,各车间按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⑷ 确定产成品、在产品划分的标准。在划分时可以按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方法,如在产品很少的情况,可不计在产品成本;在产品比较稳定时,在产品成本可确定为一个定量;在产品波动较大时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分配时主要可采用约当产量法和定额比例法。
⑸ 确定成本计算的程序。成本计算主要在车间和会计部门进行,各种转账、分配计算等分别在车间和会计部门进行。成本计算所需原始凭证应定期传交会计部门,有关凭证的传递程序:车间----会计部门。
3.成本计算中的凭证: ⑴ 费用汇总表
例如根据领料单、发料单编制的材料汇总表,根据工资单汇总的工资汇总表,以及折旧汇总表等。 ⑵ 费用分配表
按照费用发生作用途,按成本对象编制的材料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和制造费用分配表等。 ⑶ 在产品结存表
确定在产品数量和加工程度的报表,也可通过盘点后填制。 ⑷ 产品入库单
反映完工产品数量的凭证。 ⑸ 成本计算表 4、成本明细账的设置
车间和会计部门分别设置成本明细账,也可按成本计算对象编制成本计算表,以表代账。账、表均应按成本项目的构成设多栏式结构(车间和会计部门账表格式具体由财务部统一设置),将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按成本计算对象入账(表)。将各种间接费用经制造费用归集后进行分配,期末按不同成本对象分配转出入账(表)。 四、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方法 ㈠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销售业务是围绕推销(销售)产品、商品或劳务等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销售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业务和其他销售业务。一般要经过签订销售合同、填写发货单通知仓库发货、办理发货、办理货款结算四个环节。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要求:
1.销售合同、发票和发货单,必须经审核批准方能生效。 2.发票和发货单应顺序编号,如有缺号须经批准方可注销。 3.要按规定价格销售,未经授权不得改变售价。
4.收款时必须对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审核,有销售合同的必须与合同核对。 5.废残料的出售必须按一般销售同样处理。 6.销售退回必须按一般销售同样处理。 7.开单、发货、收款必须分工负责。 8.应收账款明细账应与总账核对相符。 ㈡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具体设计 1.现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
销售业务都分为现销和赊销两种情况。现销业务在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同时,收取货款,强调钱货两清。实施内部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开具“销货单”,并确定其合理的传递程序。具体做法是:
⑴ 客户购货时,由销售部门填制一式数联的“销货单”,注明购货单位、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后,留一联作为存根,进行业务核算,其余交客户办理货款结算
和提货。
⑵ 客户持“销货单”向财会部门交款。财会部门对“销货单”认真审核后,办理收取货款的手续,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员的签章,留一张编制记账凭证,其余退给客户。
⑶ 客户持“销货单”中的提货联向仓库提货。仓库保管人员对“销货单”复核,确认已办妥交款手续后,予以发货,并将提货联留下登记仓库台账。 2.赊销业务的内部控制
赊销业务是指先办理产品或商品发出,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收取货款。一般情况下,赊销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除符合前述基本要求外,还应采用下列程序和方式:
⑴ 严格定货单制度,强化销售合同的作用。凡赊销业务,采用定货方式,定单确定后列入销售计划,作为日后发货的依据,防止无计划的发出货物。
⑵ 建立赊销业务批准制度,赊销业务应经过财务负责人的批准,未经批准,销售部门不得指令仓库发货,以防止因不了解客户信用度而可能造成损失。
⑶ 及时登记销售明细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在发出货物后,会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开具的“销货单”以及相关的合同、定单等进行审查核对,正确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登记销售和应收账款明细账,以充分发挥账簿的控制作用。
⑷ 定期与购货单位核对账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收取货物。对账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处理,收回货款应及时登记应收账款明细款账,确保双方账目相符。 五、工资业务处理程序设计要点 ㈠ 工资业务处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工资的发放数额必须以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和考核记录为依据。 2.工资的变动必须以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文件方可办理变动手续。 3.对各部门编制的工资单或由人力资源部编制的工资单必须进行审核。 4.工资单合计数与工资汇总表、工资分配表合计数核对相符。 5.工资单的编制与工资发放人员应予以分工。 6.工资提现凭证只有经过批准方可提现。
7.工资发放必须由领款人签收,签收的工资单副本交由会计部门归档保存。 ㈡ 工资业务处理中主要的原始记录和凭证 工资业务的处理主要依据以下原始记录和凭证。 1.考勤记录
考勤记录是计时工资制下确定工资发放数额的主要依据。考勤记录可采用考勤簿、考勤卡或考勤单的形式。考勤簿、考勤卡按职工人手一份,考勤单可以基层班组为单位每班组一张。记录方式可采用定时钟记录,也可采用考勤员记录的方式。 2.产量或工时记录
产量和工时记录是计件工资制下确定工资发放数的主要依据。同时是工资费用分配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