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一、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共25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92项,一般项目167项。
二、药品GMP认证检查时,应根据申请认证的范围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
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四、缺陷项目如果在申请认证的各剂型或产品中均存在,应按剂型或产品分别计算。
五、在检查过程中,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严重缺陷处理。检查组应调查取证并详细记录。
六、结果评定
(一)未发现严重缺陷,且一般缺陷≤20%,能够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企业必须提供缺陷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方可通过药品GMP认证。
(二)严重缺陷或一般缺陷>20%的,不予通过药品GMP认证。
药品GMP认证检查项目
序号 条款 检 查 内 容 机构与人员 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1 *0301 人员的职责。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2 0302 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工作能力,应能正确履行其职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3 *0401 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4 *0402 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5 *0403 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6 *0501 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7 *0502 任。 企业应建有对各级员工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岗位操8 0601 作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 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9 *0602 规培训。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应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后10 0603 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应接受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11 0604 关知识培训。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通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后上12 0605 岗,具有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后上13 *0606 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14 0607 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应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后上岗。 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15 0608 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要求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 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16 0609 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17 0701 应按本规范要求对各级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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