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件,本人近期一寸正身免冠彩色光面纸相片2张。切勿邮寄或托运。
二、请新生务必在报到(8月29日)前自行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平台上传本人在学阶段照片,以免影响报到手续办理。
1.登录教育平台方式:
方法1:进入国科大主页(www.ucas.edu.cn),点击主页顶部的[学生],进入国科大校园服务网(http://onestop.ucas.edu.cn/home/index),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方法 2:进入中国科学院教育云登录页面,http://sep.ucas.ac.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于7月下旬登录迎新网站查询。 2.上传路径:登录教育平台----学籍管理——档案管理——个人信息——学籍操作-----填写 ,上传在学照片。
3.照片要求: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15kb。 (1)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 (2)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3)图片大小:不大于150k (4)图片格式:JPG (5)照片背景:单一色 附件4:
住宿管理说明
1.参加集中教学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应在学生宿舍住宿。因特殊情况不在校内宿舍住宿,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研究所、院系领导签字同意,报学生处批准,到宿舍管理部门备案,住宿床位不再保留。
2.学校分配给学生的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让,不得私自调换。
3.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可由学生自己携带,也可到北京自行购置。行李请随车办理托运手续,学校不负责办理提前寄送的行李。
4.因身体状况(身体有残疾或伤病)以及身高1.90米以上的,不适应睡高架床,须在入学前提出申请,以便及早安排。
5.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明火电器以及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等家用电器。
附件5:
研究生收费说明
一、研究生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原政策,2014年秋季学期及之后入学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 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经另行批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收取。 3、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 每人每年750元至1200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楼 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研究所住宿的学生,其住宿费的 收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了建设银行借记卡。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说明中开户人姓名和本人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学生拿到银行卡后需去当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33挂失。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和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入学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随身携带该银行卡到校并妥善保存。
四、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两周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建行卡)中。国科大于开学初统一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五、参加集中教学学习的学生,请在报到前,将体检费约60元、保险费约8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我校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学生自理的体检费用和保险费用。
六、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学生,需要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点此链接下载,需要在
入学前准备好),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缓交或减免学费的申请,由学校审核确定学费是否减免。
七、研究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八、在学研究生按规定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实行收费入学的学生扣除学费付出后,实际奖助水平不低于之前不收学费的研究生。
九、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附件6:
中国科学院大学集中教学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带有回执联的2007年新版方为有效,填写项不得有空白。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一定要详细,否则回执难以准确寄回。
2.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由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1]开据,抬头单位应填写:“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参加集中教学的学生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校组织部。 3. 从中国科学院京区单位来校报到的学生党员,抬头可直接写:“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组织部”。
4. 请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空白处写明本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日期。如在“(有效期 天)”后面注明“本人于2013年7月1日发展为预备党员”。
5.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预备期在大学已超过半年的,请原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由党总支部盖章密封后交由本人,报到后交所在院系党总支部。
6.没有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预备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鉴定。 7. 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预备党员,请所在地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如实记载流动期间的表现,并加盖基层党组织章。
8. 转入国科大时预备期已满并超过一年的预备党员,将不再讨论其转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