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级物业标准
1 综合管理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能提供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电瓶车接送、配置手推车、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每年开展2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
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90%以上。
2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房屋管理
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巡查与维修养护 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1次顶棚; ——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月巡查1次围墙;
——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
应在3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
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装饰装修管理
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
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
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
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3~5日内清运。
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3~5日内清运。
3 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供配电
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公共照明
院落、楼道照明每月巡查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0%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基本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85%以上。 电梯
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1次,建立记录。
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
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给排水 生活供水
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月1次。 雨污水排放
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供热设施
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
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6小时对机房和设备巡视1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 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监控系统,做到:
. 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 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 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门禁系统,做到:
. 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 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 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电子巡更,做到:
. 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
. 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周界防范系统,做到:
. 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每年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1次; . 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
防雷接地系统
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4 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人员要求
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
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门岗
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