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1>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一闸多用。
<1.2>工程开工前,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1.3>电气专业负责人要按规定向现场维护电工、电气作业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并执行签字手续。
<1.4>各种电气设备均采取接零和接地保护。
<1.5>照明线路按标准架设,不准借用保护零线做照明零线。
<1.6>凡是接动力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均要在配电箱内装漏电保护装置。 <1.7>现场架空线与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和临时设施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1.8>经常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使其增强责任心,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办事。
<1.9>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每月一次),对不安全和有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维修,破损、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每年在雨季前,还要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和防雨设施。
<1.10>对所有职工进行触电急救培训,使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1.11>现场维护电工要做好日巡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电气档案资料。
<1.12>休息室、宿舍、宿舍正常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3>每班电工不少于两人,并持证上岗,操作时其中一人监护。
<1.14>对现场用电设备要先检测、后接电,凡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设备不予接电。 <1.15>现场照明灯具安装要符合规范标准和现场要求,不准随意架设。 <1.16>凡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气操作证”者,不得进行电气作业,不得随便接线、拆接设备。
<1.17>施工现场临电设施附近要配备充足、对路有效的灭火器材,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18>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拆除现场的临电设施。拆除时,项目要指定专人指挥,由专职电工进行拆除作业。
<1.19>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保持良好,接头不得裸露。采用橡皮线时,架空敷设,不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车轧。电缆接头包扎严密、牢固、绝缘可靠。
<1.20>现场的电动机械设备,作业前按规定进行检查,试运转。作业完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21>开关箱做到防雨、防尘、加锁。一般高度(距地)为1.5m,与其控制的
固定电气设备的距离不超过3m。开关箱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以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车辆,并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1.22>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前由电工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每月检测一次并有检测记录。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规定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布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应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做特殊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
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箱内电气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通过接线端子极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电气装置的选择
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气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气。 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气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电气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气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
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使用与维护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应由专人负责。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熟悉开关电气的正确操作方法。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熔断器的熔断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三、使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1、应使用经专业电工检测过的电动工具;发现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破裂,电源线有破损,插头有损坏时不要使用,要立即更换;
2、长期不用或者受潮的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先让专业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要使用移动开关箱,不得接长电动工具自带的电缆;
4、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得拆除或更换电动工具原有插头,禁止不使用插头而将电缆金属丝直接插入电源插座;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要先检查电源有没有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需要经常保养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