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业务涉及的材料不是既定的,是根据各个项目有调整的
一般来说,一个海外投资项目在我司承保过程中, 会经历以下 四
个阶段:
一,兴趣函阶段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询保单》原价
2,营业执照,与投资项目相关的经验和能力证明的材料; 3,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投融资结构、 投资规划、国内外政府的支持态度等证明文件;
4,我国驻项目所在地使馆经商参处的支持意见函的复印件(如 有)。 5,项目相关方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经营历史等财务状况说 明等。 6,其他相关材料。
我们将据此上报审批,申请公司对该项目出具《兴趣函》。《兴 趣
函》是我司承保的第一步。
二,意向书阶段 1,《询保单》
2,项目投资者、项目企业经独立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复 印件,
或书面说明并提供其他形式的财务报告
3,外方投资者(如有)的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地址、成立 日期、注册资本、法律性质、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相关的经营资质及 相关的投资经验和能力等证明。
4,项目企业的公司章程,注册文件、合资协议(针对合资的 项目企业)等文件的复印件
5,项目投融资情况说明。投资金额,投融资方式(股权、债 权、股东贷款及其它方式等),投资进度计划,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金额及比例、融资资金金额及比例),融资方式(融资机构,融资条 件),投资和回收计划等。
6,项目情况说明。包括投资背景,目前进展(资金投入情况 及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受中国和东道国政府的关注程度,对中国和 东道国的积极和消极影响,特别是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 境的影响。
7,项目可行性分析。市场、技术、财务、环评、社会影响方 面等。 8,与东道国政府和其他合作方签订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特许 权协议、投资保护协议、投资协议、原材料采购协议和产品销售协议 等项目协议的正式文本复印件。
9,贷款协议,银行融资协议草本或信贷条件。
10,中国政府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国家发改委 /地方 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批复,以及商务部/地方商务厅对设立境外企业 的核准文件。
11.东道国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投资许可、外汇许可、 环保批准、特许经营协议、土地证等等
12,第三方法律合规提供的尽职调查意见。
13,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投资法,公司法、土地法、环 境
保护法、行业法规和外汇管理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