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为防止井下生产中发生触电事故,降低事故率,一方面要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和作业者的组织管理,另一方面要抓好预防措施的落实,预防为主,切实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防止触电的主要措施如下:
1、电气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电气设备操作及维护人员必须了解电气设备工作原理,触电后会自救及互救。
3、加强用电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
4、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各项制度,杜绝违章操作。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制度、倒闸操作制度等。遇有触电事故发生,应按“二快(快速切断电源,快速进行抢救)、一坚持、一慎重”的原则,开展救援。
5、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供(用)电及机电设备的专业知识、安全用电、自主保安等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整体操作水平。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因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电气安全使用、操作知识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6、操作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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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7、对照明、手持式或人员经常接触的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定供电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
8、对移动的高压电气设备,留有符合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无人看守的高压设备必须围以遮栏,防止人员靠近,同时,遮栏关门上锁。
9、井下电气设备(开关)必须装设运行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切实投入使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保护接地。
10、维修电气设备(电缆),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放点挂接地线。
11、对各种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漏电和其他故障,应及时处理;对不能修复的设备,不允许其带“病”进行,应予以更换。
12、各变(配)电所的入口处或门口,都要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牌子。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必须关门加锁。井下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室内都应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