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法自然”思想及其对现代人的启示
方森君
【摘 要】[摘 要]现代人处于竞争激烈的时代,过分受物的控制,逐步被物化、异化,而心灵空虚与不自由。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为人们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身的关系提供了科学方法,给现代人以充分的启迪。人们可以从老子“道法自然”思想中汲取滋润心灵的养分,抚平浮躁的内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期刊名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3(013)001 【总页数】4
【关键词】[关键词]老子;道法自然;异化;和谐
一、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内涵
1.道与自然的涵义
《道德经》开篇第一句便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3“道”最初是指人走的路,后引申为道理、规则。而在老子思想中,“道”有着更深层次的内涵。对于“道”的涵义,陈鼓应指出,主要体现在形而上的实存者、规律性的存在、人类生活方式与处世方法三个方面[2]。可以这样理解“道”:“道”是本原,是万物之源,它无状无象,看不见摸不着,但天下万物生于“道”,无和有都来自“道”;“道”是规律,“道者,万物之奥。”[1]55老子的“道”是有与无的合体,是生命之本源,是宇宙万物的最高原则。
现代汉语字典对“自然”的解释是:一是指“自然界”;二是指天然而非人工
的;三是指自然而然,按事物内部规律发展变化的自然规律;四是形容很自若,不拘束,不呆板。而老子的“自然”是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又可称之为“真”,不虚伪,不造作。老子推崇“无为”,主张尊重自然、效法自然,提倡顺其自然。老子认为,“自然”是指道的存在状态或内在属性,“自然”就是“道”,“道”就是“自然”。“自然无为”是道家哲学的基本原则和中心价值。道家主张自然的生活状态,认为自然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因循自然,不矫揉造作,不掩饰,不虚假,随遇而安,这是最好的一种生命状态。 2.道与自然的关系
老子《道德经》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22道与自然存在何种关系?一种理解是,把“道法自然”看成动宾结构,把“法”当做动词,作“效法”之义。王弼把它解释成“不违”、“顺”,“道法自然”就是道不违自然,顺应自然,道效法其本来的样子、本来的状态[3]。道生万物,是万物之母,是万物得以生存的根据,但它不以万物之主自居,从不企图控制万物,无为才是道的特性,是顺应自然、遵循万物的规律。于大千世界,则遵循万物之自然,尊重自然规律,爱护大自然,不去做违背自然规律伤害大自然的事情;于人类社会,则遵循百姓之自然,尤其对于治理者,应采取无为的方法,相信百姓的智慧,顺应百姓的自然。另一种理解是,把“道法自然”看成是表语结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4]即人遵循的法则由地来显示;地遵循的法则由天来显示;天遵循的法则由道来显示;道遵循的法则由自然来显示。自然的状态就是道的内容,适合自然的,就属于道;背离自然的,就不符合道。
人们因不同的思路和角度可获得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但不管是哪种解释,从“道法自然”之中都能得到这样的启示:一切按照客观规律、自然法则进行,就会风调雨顺万物和谐;反之,背离客观规律和自然法则,就会遭受大自然的惩罚。
3.“道法自然”的规定性
老子认为,道是秉自然之性而创生万物的,道遵循万物的自然,万物也该效法自然。在“道法自然”的实现上,老子主张明道、循道,依循天道而为,顺其自然。人类应做到明自然之性,以定自身行为之准则。在明道之后,要做到循道,即遵循自然之道,按客观规律、自然法则办事。老子反对人为的干预,主张“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1]34“无为”不是不为,而是顺自然而为,不妄为,不肆意乱为,不干扰他物之道而为。无为则世间万物便可自行运化。在老子看来,“自然”是“得道”的标准,“无为”是“得道”的方式。在宇宙之间,顺从万物的自然,保持万物的本性,就是“得道”;在人类社会层面,圣人要遵循百姓的自然,治理者要采取“无为而治”的方式。“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1]51即治理国家者不发布太多严苛的政令,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对人民采取不干涉或少干涉,借以安定民心,发展社会生产;对于个人,“无为”也是种处事原则,不争功名利禄,不为五斗米折腰。遵循自然,天道自然无为,以无为的方式达到无不为的自然之境。
二、现代人的异化表现及老子的智慧调试
在商品化的社会中,现代人的“竞争”、“压力”、“迷失”如影随形,而“自由”渐行渐远。“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5],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