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新政权改造旧教育,重建教育体系的努力是在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的:接管和改造旧学校,将所有接受外国津贴的学校和教会学校,以及私立学校改为公立;改革旧学制,颁布新学制,将小学改为五年一贯制,实行全日制学校、干部学校、业余学校并举,扩大工农和工农干部受教育的机会;清理教师队伍,对教师进行思想改造;对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
主要在1952年进行的对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按照苏联模式改造旧有的高等教育,构造了建国之后高等教育的模式和品质,对教育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深远。这一模式已成为80年代以来中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对象。
◎对院系调整过程的追述
早在1949年底,高等学校即已开始在小范围内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教育系并入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北大学三校的农学校合并为北京农业大学。1951年4 月,取消交通大学管理学校,所属系科分别并入交大工学校、北方交大和上海财经学校;复旦大学土木系并入交通大学;交通大学纺织系与上海纺织工学院、上海工专纺织科合并为华纺织工学,等等。
1952年,根据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为适应高等教育满足培养经济建设急需的专门人才的需要,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和统一分配毕业生制度的需要,开始大规模进行院系调整。
1951年11月,中央教育部在京召开的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揭开1952年院系统调整的序幕。会议指出,全国工学院地区分布很不合理,集中在沿海地区和少数大城市,师资设备分散,使用效益低;学科庞杂,教学不切实际,培养人才不够专精;学生数量远远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建设的需要。决定以华北、华东和中南为重点进行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工作。
1952年5 月,中央教育部提出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原则和计划,其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明确主要发展工业学院,尤其是单科性专门学院。调整的方式是根据苏联的大学模式,取消大学中的学院,调整出工、农、医、师范、政法、财经等科,或新建专门学院,或合并到已有的同类学院中去。调整的原则是:高等学校的内容和形式按大学、专门学院及专科学校三类分别调整充实。
大学(指综合性大学)为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及培养师资的高等学校,全国各大行政区最少有1 所,最多不得超过4 所,大学行政组织取消院一级,以系为教学行政单位;工学院是这次调整的重点,以少办或不办多科性的工院,多办专业性的工学院为原则。
农学院采取集中合并的方针,每一大行政区办好1 至3 所。
师范学院每一大行政区办好1 至3 所,纠正过去与大学同学科设系的倾向,严格遵照中学教学计划所需系科设系。
具体的调整方案包括:将北京大学工学院、燕京大学工科各系并入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改为科性高等工业学校;清华大学的文、理、法三学院及燕京大学的文、理、法各系并入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成为综合性大学,燕京大学撤销。
将南开大学的工学院与津沽大学的工学院合并于天津大学。
将浙江大学改为多科性高等工业学校,将其文学院并入之江大学,之江大学的土木、机械两系并入浙江大学。
将南京大学的工学院与金陵大学的电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及之江大学的建筑系合并成独立的工学院。
将武汉大学的矿冶工程系,湖南大学和广西大学的矿冶系,南昌大学的采矿系统调整出来,在长沙成立独立的矿冶学院,并增设采煤系及钢铁冶炼系。
将武汉大学和南昌大学的水利系、广西大学土木系的水利组合并,在武汉成立独立的水利学院。
将中山大学、华南联合大学的工学院,岭南大学工程系科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合并成立独立的工学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