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省艾滋病防治十项行动计划》,实现《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6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6-2016年)》、《全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和《××省新一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16年)》的目标,切实减少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临沧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全面推进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二、目标 (一)总目标
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意识,预防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最大程度地减少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降低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和完善适合全县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
2.规范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2016年达到85%以上;2016年达到90%以上。
4.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率、合格率分别达到98%以上。
5.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PITC);婚前保健人群免费咨询检测率2016年达到90%以上,2016年达到95%以上;孕产妇孕24周前免费咨询检测率2016年达到85%以上,2016年达到90%以上。阳性告知率达98%以上。
6.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点,2016年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条件认证率达100%,乡(镇)卫生院达80%,2016年乡(镇)卫生院达90%以上。 7.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实施母婴传播阻断措施,2016年达97%以上,2016年达到98%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妊娠28周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奈韦拉平(NVP)三联用药方案使用达90%以上。 8.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达95%
以上。
9.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保健管理率2016年达95%以上。
10.对随访管理的12月龄或18月龄儿童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率达到95%以上。
11.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50%。 12.为阳性孕产妇及满18月龄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提供转介服务,转介率达98%以上 三、策略与措施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1.提高认识,强化政府领导,密切部门配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是艾滋病综合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我县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规划及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中,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分工与职责,严格考核,协调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督促到位,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共同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2.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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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①领导小组
组 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玲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俸光兰(县卫生局规财股股长) 俸志刚(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张昌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发祥(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 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秦玉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职 责:负责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彭玲艳(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学良(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宋云江(县防艾办干部) 刀 艳(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职 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经费分配与监督使用;协调医疗保健机构解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级监督指导评估和经验交流推广;负责审核、上报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资采购与分配计划。
③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王 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王学良(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刀 艳(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董凌玉(县妇幼保健院医师) 陈灿芳(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铁文东(县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科长)
职 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为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培训与监督指导评估等工作,参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科学研究。 (2)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①县卫生局相关科(股)室职责
——疾基妇股负责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和协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物资采购与分配计划,组织监督指导评估和经验交流推广;指定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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