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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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对当前高考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简单的建议,如有偏颇,敬请谅解。 高考只是人生极短的一个片段,但它是一个重要片段。不可否认,对于一些社会底层而言,高考是他们改变命运最重要的一次机会。虽然高考不可能决定人的一辈子,日后的人生还要面对无穷无尽的考验,但在这样一个公平竞技的起点,未来人生能够打开一扇新的大门,这是绝对平等的机会,对每一个人都不存在差别。
高考不仅是一场考试,也为人才晋升、社会选拔建立了直达通道。教育选拔,本质上是对人的发现,没有高考这样的选拔机制,各种因素都可能掺杂进来,影响着一个人的教育前途,而高考提供了一个公平竞技的平台,身份、地位、财富的作用统统屏蔽,知识学习成果得到直接反映,也使得万千学子的教育晋升通道变得透明,社会晋升的机会也是人人平等。
作为一种公平选拔机制,高考是一个标杆。以公平公正为保证,公开化、标准化操作,这样的选拔机制出现在公务员考试、企业招聘,以及许许多多的人才选拔中。考试之外,诸如政务考评、绩效考核等等,往往体现了与之相通的思维。在这个意义上,高考成为了一种社会规范的示范,一个处处讲规范的社会,才会为真才实干大开方便之门,而不是讲人情、讲关系,以及种种靠努力奋斗无法获取的力量。
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原由
新高考政策的产生有三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即2010年,国家颁布了一个《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这一纲要出台的背景是:分省命题方兴未艾,自主招生大战如火如荼。而围绕分省招生指标,各种意见尖锐对立,山东省三个考生状告教育部,说为什么山东省的考分就那么高,北京人和上海人为什么上大学就那么容易?
同时,高考加分也引起激烈争论,原本是为了弥补高考唯分数论的缺陷,但特长加分引起一些学校的质疑,被认为含金量不高。
此外,关于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缠斗不休,“这些问题推动了当时新一轮的高考改革”。韩宁说。
当时的《纲要》提到了三个原则,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这是三个目标。多目标的任务往往是不容易完成的,有时候它中间是有冲突的,哪个放在第一位,哪个放在第二位,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很纠结。”韩宁表示。
随后,在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于高考的描述成为: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此外,还提到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化考试一年多考。“这已经和我们今天实行的高考方案很像了。”韩宁说。
而第三个时间点就是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高考多年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实施意见。
比如,《意见》中提到五个任务,比如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促进机会公平、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招生录取机制等。
当前改革中的问题
而在上述五个任务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在浙江、上海启动综合改革试点。 意见出台后,沪浙两地很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7年,该方案落地。
简单概括,两地的高考改革方案,就是“两依据一参考”和考试科目“3+3”。所谓“3+3”,指的是2017年起,高校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标准,从以往单纯看一次高考成绩,变成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两地均不再分文理科。
此外,还要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外语考试也由一年一次变为一年两次,可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上海和浙江两地的试点的初心,首要的是要科学选才和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其次是要增加学生的选择权。打破‘一考定终身’,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
但“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确实在改革中发现了很多的问题。”韩宁表示。
他梳理了六条。
第一,走班教学会不会凸显教育资源不足?
第二,考试次数过多会不会加重负担?这个既有学生的负担,也有老师的负担,也有校长的负担。
第三,分散考试、多次考试、走班教学会不会造成中学教学秩序的混乱? 第四,学生选科比例不合理会不会造成未来国民总体科学素养下降?据报道,浙江2017年高考全省有29.13万考生,但是选考物理的只有8万人。即便是成绩较好的学生,也担心无法获得较好的位次而选择放弃较难学科。而物理对于科学的发展又不言而喻。
此外,韩宁还担心由于选科造成的学生知识结构差异过大,从而影响大学的培养。
“比方说北京邮电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要求学生要具有很好的理科基础,尤其是物理。现在招来的学生发现有的并没有参加物理的等级考,而是参加了合格考,合格考的等级是很低的。”韩宁表示。
而最后,韩宁则提到,当试点扩大以后,省级考试机构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提供专业的服务?
“为什么有一些省后来经过研究决定暂时推迟高考改革?因为在分省命题当中,只有一半的省是分省命题,即使是江苏这样的教育、经济发达的大省,年年的命题也是不堪重负的,我们的考试机构能不能有能力负担这个责任?这是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不过,韩宁说,在第二批试点的时候,教育部已经做出了一些调整,比方说发布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浙江调整考试时间,建立物理学科保障机制,山东提出新的赋分办法,等级考时间普遍推迟到高三下学期等等。
“关于第三批试点,陈宝生部长有一个‘跳起来摘苹果’的理论,他说对于新高考改革,要采取实事求是的基本态度,不凑数,条件达到了就批准启动,条件达不到就创造条件,达到了再上。”韩宁表示。
高考改革的建议
针对以上的问题,本人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首先必须明确高考是为了给社会企业、科研院所等部门提供所需的人才而进行的人才选拔,因此人才制定标准应该符合需求部门的标准,所以各需求部门应该制定一个人才标准。例如,电力学院对物理和化学有较高要求,因此电力学院在招生要求中可以规定,报考电力学院的必须选择物理与化学,第3门可以任意选择。
2.为了使各需求部门能够选择到所需要的人才,可以对考生所选择科目进行加权计算,例如,电力学院可以根据对考生能力的要求,对所选科目进行加权计算。物理、化学必选且重要,可以分别赋予45%、35%的计算比例,第3门任选课目按20%比例计算。
3.各高中学校可以将繁多的考试精简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考试,等级考试一年开考两次取平均值,可以避免一次考试定终生的发生,同时避免了两次考试后取其高分带来的盲目性。
以上就是本人提出的三条合理化建议,同时在以往改革措施中,易造成“”高考学霸,在校学渣“”的现象发生,原因在于选课的随意性,例如某考生报考某211大学电力学院,但他选择了历史、生物、地理三门科目,并考取了高分,读大学期间,该考生就会因为物理、化学等基础薄弱而更跟上课。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希望有关部门仔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