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业主方(甲方): 发包人(乙方): 承包人(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 1.3 1.4 1.5 1.6 1.7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合计 备注: 一、以上单价不含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检测费、含分包资料及装订费用
二、该工程的所有税金、脚手架、水电、施工场地、配合费用、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有效工作日 90 天,以甲方开工令算起。(节假日除外) 工程质量:合格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工程名称 工程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备注:现有手架丙方使用不计费用,若不能满足丙方施工,由甲方提供架料并搭设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验收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甲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加工场地、二级配电点位。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1 套,并向丙方进行现场交底。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因甲方与乙方原签定了一份施工合同,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有效,乙方征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华兴商业广场外墙装饰工程项目由丙方具体实施,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和丙方自行协商解决乙方前期的各项事宜,并签订相关备忘资料交甲方留存。
2.4原甲方和乙方签定的合同原则不变,丙方应遵照执行,因甲方图纸工程量发生变化及立面变更,丙方有权通过与甲方磋商制定变更后的的单价并在合同中体现,在施工中甲方若要求变更必须办理相关签证。
2.5丙方施工过程和完工后的工程款甲方必须按该合同支付丙方,乙方无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关于外墙的工程款项,若甲方不履行该约定给丙方造成任何损失,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民事责任。
2.6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饰、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7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 为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丙方同意,并支付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 因设计变更,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